案例1
杭州市 深化互联网法院试点
杭州互联网法院积极探索互联网审判新机制新模式,率先实现互联网审判制度变革,平均开庭用时和审理期限比传统模式节约66.8%和25%,审判质效显著提升。入选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年度最佳实践成果,获评改革开放40年40个“第一”,被誉为司法领域里程碑式的事件。
打造了首个全流程在线诉讼平台,起诉、调解、立案、举证、质证、庭审、宣判、送达等环节全程网络化,当事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诉讼;上线首个异步审理模式,突破时间限制,开庭审理“24小时不打烊”;运用人工智能(AI)研发智能审理模式,让特定案件实现从立案到裁判全程“智能化”。启动首个大数据深度运用电子送达平台、首个电子证据平台、首个司法区块链,用互联网方式有效破解送达难、电子证据认证难等传统诉讼难题。发挥专业审判优势,审理了一批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案件,“小猪佩奇”版权案获国际盛赞、首例大数据权属案入选2018年度全国十大民事行政案件等,为网络空间治理植入法治“芯片”,促进了互联网与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
丁祖年(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杭州市紧扣互联网发展趋势,首创互联网法院,“用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的理念先进科学,制度设计符合司法规则规律,运行效果逐步显现,显著提升了涉网案件审理的精准性、适当性和及时性,对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发挥了更为有效的司法保障作用,堪称新时代涉网审判的“杭州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