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4
德清县 以“标准地”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
2017年以来,德清开展“标准地”改革试点,累计推出73宗、4041亩土地。一是事先做评价,提前实施区域能评、区域环评、水土保持、矿产压覆和地质灾害等区域评价,完善区域负面清单。二是事前定标准,建立各类项目用地容积率、亩产税收、能耗、环境等指导性控制指标体系,完善项目准入条件。三是事中作承诺,项目业主需与属地签订“标准地”使用协议,承诺按约定兑现指标,明确违约应担负的责任;项目业主只需提交图审后的施工图,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与相关审批部门签定承诺合同后即可开工。四是事后强监管,率先开展企业投资项目信用监管试点,构建“全过程、双闭环”标准地监管模式,实行“有约束、更灵活”奖惩机制,进一步促进项目建设“合规”、信用承诺“践约”。
“标准地”试点,进一步强化“亩产论英雄”导向,引导企业按需拿地、量力而行,有效推动生产要素向优质高效领域集中;进一步优化了土地“招拍挂”制度,与农村“三块地”、土地二级市场等改革试点相互促进,构成了土地制度改革的完整链条。
徐明华(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副校长、研究员):标准通常是对重复性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技术性规范。德清县将标准引入到政府的土地供应中,事先规定供应土地的生态环境、经济效益等标准,暗含了企业来投标就意味着对这些标准的认可承诺。这不仅节省了大量的信息搜寻、谈判博弈等成本,杜绝了寻租空间,也是亩均论英雄的保障。这是对标准的创造性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