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先进的思想上下求索,为远大的理想矢志追求,中国共产党人一直把社会和谐作为自己的不懈奋斗目标。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把构建和谐社会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来谋划,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来部署,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思路进行了战略布局,对和谐社会建设的方向、道路进行了科学规划,对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进行了明确规定,形成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战略。
《决定》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指针。这一指导思想,开宗明义指明构建和谐社会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指明了我国建设和谐社会的根本理论指南。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出,我们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言简意赅地指明了和谐社会建设的领导力量、发展道路、实践主体和根本目的。同时,它还阐明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这就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个总要求,是社会是否和谐的基本价值目标和主要衡量标准,也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参照系。它还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突出强调要“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这进一步明确了构建和谐社会的价值取向和工作重点。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从总体上指明了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解决了和谐社会建设的首要问题。它告诉我们,全国人民致力于建设的和谐社会不是历史上一些思想家所憧憬的大同世界,也不是空想社会主义者所描绘的“乌托邦”,而是马克思主义和谐社会的理想同当代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落实这一指导思想,最关键的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的本质和核心,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决定》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任务为我们建设和谐社会提出了清晰的目标导向。这些目标任务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根据民主法治的要求,提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二是根据公平正义的要求,提出城乡、区域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财产普遍增加,人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有较大提高。三是根据诚信友爱的要求,提出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良好道德风尚、和谐人际关系进一步形成。四是根据充满活力的要求,提出全社会创造活力显著增强,创新型国家基本建成。五是根据安定有序的要求,提出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六是根据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提出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明显好转。最后强调,要实现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目标,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对于这一目标任务的设计,我们党既把它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长期历史任务来谋划,又作为重大现实课题来部署,从而使它既充分体现我国发展和改革的阶段性特征,又准确反映当前我国社会发展的新趋势;对于目标任务的规定,既与关于和谐社会“六句话”的总目标相一致,又与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六个更加”的具体目标相衔接,同时还与建设创新型国家“五个方面”的战略目标相匹配。这六大目标任务的提出,既代表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又正确反映和兼顾了不同地区、不同方面群众的特殊利益;既不回避当前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又对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给出了明确的政策和切实可行的举措,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利益关切,也不吊高群众的胃口,都是根据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针对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的,同现阶段我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紧紧联系在一起的。毫无疑问,实现了这些目标和任务,我们党就一定能够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决定》关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深刻体现了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要求。《决定》提出了“六个必须坚持”的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这六条原则都是从宏观战略指导层面提出的,既高屋建瓴,又求真务实,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回答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谁建、靠谁建、怎样建的问题,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工作方针、工作动力、工作保证、工作条件、领导核心和依靠力量,要求我们在构建和谐社会整个进程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为核心,依循科学发展的方法,激发改革开放的动力,运用民主法治的方式,营造改革发展稳定相协调的有利条件以及抓住党的领导这个关键环节。这些原则既各自具有丰富的科学内涵,又构成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具有战略性、根本性、前瞻性、导向性,形成了比较系统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方法论原则。
我们党明确提出并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是具备许多有利条件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最根本的保证;我国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更充分的物质保证;在我国,各阶层、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政治上享有平等地位,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马克思主义在党和国家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已经确立并不断得到巩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教育科技文化事业不断发展,全体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民族凝聚力显著增强。这些都是我们构建和谐社会最基本的前提条件。方向已经指明,航路已经开通。放眼神州大地,在党的领导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一幅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的生动画卷正在全方位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