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境内,古生物化石产地广布。詹仁斌说,这些化石经过了几亿年的风雨,仍然完好地“隐居”在风景秀美的山林间,它们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
作为重要的地质遗迹,可以通过建立地质公园等方式加以维护,目的在于不使这些世界唯一的遗迹,遭到意想不到的破坏性挖掘。
2007年11月7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发布了《浙江省地质遗迹保护规划》。主持这项工作的浙江省地质调查院地质遗迹调查评价中心主任许红根说,对于地质遗迹的保护,有科普价值的,如果不在旅游区内,小规模的可以立碑保护,景观集中的可以建立保护区,区位好的可以建成地质公园。
从1980年开始,浙江省先后进行了长兴煤山、江山大豆山、常山西阳山等地层剖面的保护工作。至今完成了全省地质遗迹资源的概略性调查评价,建立了9处省级、国家级、世界级的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矿山公园)。
如果有美学价值的,可以建成风景名胜区。实际上,包括西湖在内的自然景观,也都是地质美学的表现。
许红根最担心的是,有些人可能会觉得化石很漂亮,容易去挖来作装饰。前些年,国内一些省份的古代鸟类化石就遭到了类似的破坏性挖掘,这两年恐龙化石也面临类似的威胁。
许红根希望这些区域能够成为科普基地,或者立碑,以免被用于建设用地或公共项目施工时破坏。
从面上看,许红根承认浙江省地质遗迹的保护力度“急待扩大”,详查工作“迫在眉睫”,保护方法有待探索。在已登录的地质遗迹中,仅有3%被作为地质遗迹受到正式保护,有8%处于不同类型的保护单位中,有21%被旅游利用并作为旅游资源得到一定程度的保护,约71%的地质遗迹未受任何形式的保护与标示。在271处省级以上地质遗迹中,72%未得到任何形式的保护。
许红根说,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这些未被正式保护及尚未发现的地质遗迹正面临工程建设、采矿和环境覆绿等人类活动的破坏,它们的赋存、保护和详查工作迫在眉睫。(朱永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