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万亿储备是喜是忧”的热烈争论后,如何提高这笔巨额资金的使用效率成为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举例说,目前在经济较发达的国家,往往出现由财政部、央行或专门的机构互相协作,共同构成国家外汇储备管理体系。特别是在亚洲出口主导型经济、又是非主要国际结算货币国家中,如新加坡、韩国等,当外汇储备相当丰裕时,都开始分离汇率管理功能和外汇投资功能,把不同功能的外汇交由不同机构专责管理。
成立政府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外汇储备的“新加坡模式”,由此引起了专家的关注。
新加坡政府从上世纪80年代起开始转变投资政策,将外汇储备的投资对象从低回报的流动性资产,转向长期、高回报的资产。伴随投资策略转型的是管理机制的改变。1981年5月新加坡成立政府投资公司(GIC),专司外汇储备的长期投资。与此同时,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保留固定收入投资和外汇流动性管理职能。除了GIC,新加坡政府管理外汇储备还有另一个“拐杖”——新加坡淡马锡控股。
这样,在新加坡的外汇储备管理方面,就形成了GIC、淡马锡、MAS“三足鼎立”局面。MAS持有外汇储备中的货币资产,主要用于干预外汇市场和作为发行货币的保证;而新加坡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部分,由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和淡马锡控股负责。GIC主要负责固定收入证券、房地产和私人股票投资。淡马锡的主要职能则是对本国战略性产业进行控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