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籍全国举重冠军邹春兰在做搓澡工,很多人为此痛心疾首。持此种观点的人出发点似乎不错,关心体育健儿退役后的生活是应该的,全国冠军也是值得尊重的,毕竟他们在赛场上流过血,流过汗。
但不少文章在同情全国冠军的时候用了“沦为”、“遭遇”、“悲哀”等字眼,却在无意中伤害了搓澡工这个群体,同时又是对搓澡工的一种歧视。
舜从田间劳动中成长起来,傅说从筑墙的工作中被选拔出来,胶鬲被选拔于鱼盐的买卖之中,管仲被提拔于囚犯的位置上,孙叔敖从海边被发现,百里奚从市场上被选拔。今天澡堂的搓澡工队伍里,难免也会藏龙卧虎。倘若机械地将劳动分为简单与复杂,并依此将劳动者分为三六九等,不仅不科学不公允,还带有浓厚的等级观念和歧视色彩。
搓澡工惹谁了?任何一种有益于社会的劳动都是光荣的,都应一视同仁地受到尊重,全国冠军值得尊重,搓澡工的职业也应该受到尊重。刘少奇同志早就说过,掏粪工人和国家主席同样是人民的勤务员,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不同的只是分工,同样都是为人民服务。“一人脏换得万人净”的工作不是低贱,而是崇高。刘少奇的一段话,在当时不知道激励了多少人的劳动热情。
如果说“沦为”搓澡工是一种“遭遇”,是一种“悲剧”的话,那么,谁应该去做搓澡工呢?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切中时弊,掷地有声,其中一条就是“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荣与辱的界限是清晰的。邹春兰退役后,在澡堂里帮人搓澡,量力而行,遵纪守法,辛勤工作,理应受到社会的尊重。她是不是可以在更合适她的岗位上更好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做出更多的贡献,是另一回事情。
但现状却是好事者偏偏借题发挥,舆论的重压使得她喘不过气来,这种炒作本身就已经偏离了价值观的正常轨道,不以荣为荣,不以耻为耻,是荣辱观缺失乃至颠倒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