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美好社会” 促进社会全面进步
毛丹 编辑 吴晔 周宇晗 章忻
“十三五”时期,我国社会建设事业取得突出进展,特别是5575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社会保持和谐稳定等等,受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高度评价,也为“十四五”时期进一步建设“美好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围绕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其中包括“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等社会建设目标,并且提出要改善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建设水平。
“美好社会”就其最基本的特征而言,是一个由平等友善、互惠互助的伙伴关系构成的伙伴群体。从我国社会建设经验以及国际经验来看,它至少要有5个重要的支撑性构件,即:有一个中等收入群体占比超过半数以上的社会群体结构;有一大批专业能力出众的社会组织,在表达和维护特定群体利益的同时还能够促进群体间民主协商;社区能够发挥共建共治共享的聚居共同体功能;文化具有广泛的可分享性,能够维系社会团结;具有应对社会危机和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等。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社会建设的规划体现了对上述结构条件的系统考虑。
“十四五”时期,在社会建设方面要努力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在以下领域争取重大进展:
一是要改革和优化分配制度。全会提出到2035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中等收入群体显著扩大。因此,要全力通过一次分配、二次分配政策的改革调整,促进中等收入群体进一步扩大。浙江等东部发达地区甚至需要创造条件,争取使中等收入群体成为社会群体结构中的第一大群体,为社会和谐稳定奠定基础。同时,在建成世界上最大规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础上,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地提升社会保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是要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作用。我国各类社会组织已达81万多个,其中杭州市就有6.5万个。在“十四五”期间,需要积极探索社会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全面介入社会治理、社会建设的工作,在专业化方面发挥组织和团结社会的功能。
三是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和村庄是我国基层社会的载体,需要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的基础上,全面成长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共同体。其中,乡村社区和村庄特别需要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争取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实现城乡融合衔接、整体发展。
四是要进一步关联文化建设与社会团结之间的关系紧密度,在价值分享、文明熏陶、风气引导方面发挥文化的社会团结功能。
五是要把社会建设进一步与法治建设紧密关联,把社会建设的重大事项、过程和规则等纳入社会主义法治的稳定轨道。
六是要在大数据应用趋势下,利用大数据赋能,明显提升处理社会风险的技术能力。
“十四五”时期的浙江正处在打造“重要窗口”的重要阶段,我们有责任也有条件在社会建设上率先迈出示范步伐。
【作者为浙江大学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