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的龙泉市,中、低山地面积2045.84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67.3%,丘陵面积860.29平方公里,占28.3%,低丘及河谷面积133.75平方公里,仅占4.4%。从土地开发后备资源情况来看,该市可用于开发的滩地面积仅有120公顷,且投入很大,所以土地开发潜力主要集中在低丘缓坡的山地上,这部分土地土层深厚、土壤的自然肥力好,适宜性很强,一般分布在海拔500米以下的丘陵和低山区,十分适宜土地的综合开发整理。
该市农村居民点用地2900多公顷,分布在16个乡镇、三个街道办事处的1829个农村居民点中,农村居民点密度低,居住分散,人均占地达143.8平方米,户均占地达487平方米,多出国家规定人均70平方米的一倍多。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村人口逐步向城镇转移,以及下山脱贫工程等建设,将有大量的农村宅基地通过整理转化为耕地和其他用地,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与使用效率会有很大的提高。
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和农村宅基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对田、水、路、林、村的综合整治,不仅可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有力地推进标准农田建设,同时还可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并且又可获取一定数量的土地整理置换折抵指标,在建设用地指标紧张的情况下,将有力地支持社会经济的发展,推动该市城市化进程及山水古城、文化名城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工作成绩显著
新土地管理法自1999年1月1日开始施行以来,该市就积极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几年来,全市共完成土地开发项目11个,新造耕地526公顷。共完成土地整理项目92个,整理总面积4156多公顷,新增耕地面积870多公顷,建设标准农田2510多公顷,获取折抵指标662多公顷,其中宅基地整理项目58个,整理总面积148多公顷,获取折抵指标134公顷。通过土地开发整理,除了提供和保证全市建设用地使用折抵指标以外,近几年来,有偿调剂到外地折抵指标145公顷,政府获得了折抵指标调剂款4015万元。该市土地整理项目90%以上的投入来源于折抵指标调剂款。同时通过土地整理共修建了防洪堤27千米,修建机耕路114千米,修建灌排渠道136千米,土地平整263万立方米,疏竣河道近6千米,拆迁旧房1万平方米。
政策不断完善
该市从1999年开展这项工作以来,先后在2000年、2001年、2002年、2004年出台了《龙泉市土地整理实施管理办法》、《龙泉市开田造地资金扶持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龙泉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的补充规定》、《关于进一步鼓励土地开发整理的通知》和《龙泉市土地开发整理和宅基地整理的验收标准》,2005年又制定了《龙泉市农村土地开发整理管理的规定(试行)》。通过这些政策的制订,使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从立项、实施到验收等过程都有了严格的规定。经过这几年对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不断深入,该市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进一步提高了对土地开发和土地整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各乡镇街道已把这项工作摆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从而有力地推进了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机制不断创新
该市自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以来,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2000年以来以村为单位包装项目,并进行实施。市国土资源局支付给村里工程补助款,产生折抵指标归政府所有,无质量标准,无耕种措施,致使整理开发后的土地又出现抛荒等现象。2001年至2003年市政府出台了土地开发整理实施办法,实行市场化运作,定额收购折抵指标,投资业主自行与项目所在乡镇、村签订整理开发协议,整理规模较小,项目没有规划设计,验收标准也较模糊,所以也存在着一些遗留问题。2003年以后,加强了对开发整理项目的管理力度,重新制订土地开发整理的实施办法,颁发了土地开发整理、宅基地整理的验收标准,提高了工程质量和耕种保证金。从项目立项、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会审、工程监理、项目审计等都作了具体规定。在项目实施前,定范围、定工程量、定项目指标收购款等,都严格按程序操作,始终把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工程质量放在首位,社会普遍认为土地开发整理的质量逐年有了提高,取得了较好效果。
近年来,该市对如何把土地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结合山区特点,科学合理利用低丘缓坡进行土地开发,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确保耕地总量占补平衡,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推进社会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龙 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