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一番广泛的征求意见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终于与广大投资者见面,并于18日起正式施行。至此,连同十天前开始施行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精心构筑的“新老划断”法规体系基本完成,因股权分置改革暂停近一年的新股发行工作正式开闸。
动摇“圈钱”的制度基础
尽管没有人对新规能否斩断“圈钱黑手”提出肯定的回答,但是比较一致的看法是,从先期施行的再融资管理办法和18日施行的IPO(首次公开募股)新规内容看,可以判断“圈钱”的制度基础已经发生动摇。
据联合证券研究员韩楚介绍,“圈钱”的典型表现为:编造融资和再融资项目,获得资金之后就改作他用,比如将融资或再融资的资金用作委托理财,被大股东直接占用或通过不公允关联交易转到上市公司体外;投资项目回报与预期相差很大,不能给股东创造价值,相反使股东遭受严重损失等。
但在IPO新规里明确规定,“募集资金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使用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同时,新规还明确强调,发行人“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据专业人士分析,这样的规定,事实上堵住了募集资金挪作他用的口子。
让优质企业进入A股市场
长期以来,不少优质企业因为资金需求量大而不得不出走海外。国内大量优质的上市公司资源在流失,一方面导致了国内A股市场的日益边缘化,另一方面也让国内居民难以分享这些优质上市公司的发展成果。
18日施行的新规高度强化了发行人的软约束和硬约束条件,其目的就是扶优限劣,推动优质公司发行上市,提高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比如,对于大型优质企业的成立年限规定了豁免条款,就反映出管理层推动优质企业尤其是“海归”企业发行上市的积极意图。而大型优质企业的发行上市,无疑为股市提供了新鲜血液,在为投资者带来机会的同时,也通过市场机制形成了对“圈钱”恶行的排斥环境。
从“行政约束”到“市场约束”
为适应全流通条件下市场运行机制的根本性变化,IPO新规对原规定作出了调整,以加强市场对发行人的约束机制。蔡国华据此认为,IPO新规实现了“从行政约束到市场约束的一个重大飞跃”。
新华社记者 黄庭钧 张炜
(据新华社上海5月18日专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