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新形势下的高校财会监督
谢萍 编辑 李雅南 周宇晗
财会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深化改革、防范和化解重大财务风险的有效手段。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为确保财会监督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结合实际制定了《浙江省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提出了要进一步提高数字化监督水平、提升监督队伍素质、增强监督威慑力和影响力、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等要求。高校财会监督工作是高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保障之一,是整个高校财务工作的重中之重,高校提升内部治理体系的重点之一就是要提升财会监督在学校治理结构中的地位。
当前,高校财会监督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是会计核算力量较为薄弱,二是财会监督存在一些漏洞,三是财会监督数字化建设力度不够。另外,财会监督还缺乏协同联动机制,全靠财务部门单兵作战,财务部门发现问题也只能责令改正,没有进一步深挖问题的权限和力量。在新形势下,建议高校财务监督工作实现治理业务全在线和治理数据全贯通,加快推动财会监督感知从“局部”到“全景”的转变,服务从“需求”到“供给”的转变,管理从“碎片”到“整体”的转变,决策从“经验”到“模型”的转变,监督从“单一”到“多元”的转变,协同从“有界”到“无限”的转变。
一是重视监督,加强顶层设计。要切实落实高校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财会监督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的所有财会工作及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高校内部要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财务信息公开等制度,完善高校内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明确内部监督机构和责任人,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各项制度,强化对关键业务、关键岗位的风险防控。要加强高校财会监督的顶层设计,从数字化角度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设置标准化规则,为财会监督的数字化奠定基础。在制度执行方面,要加强财会监督力量,不仅要增加财会监督人员的数量,还要通过各类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引入智慧监督系统提高财会监督效能。同时,提高财会监督工作者的地位,对工作中秉公执法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平时工作中对财会监督有抵触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作为财会监督人员自身也要廉洁自律,只有自身正才能腰杆硬。
二是深化改革,提高监督效能。利用数字化手段开展财会监督工作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要建立数字化系统,实现财务数据自动校正。财务数据填报后能自动进入审核流程,简化审核作业强度,形成有效证据链,保证报销做账的合法合规,实现智能审批。在会计核算阶段,要引入智能报销系统自动识别、自动验真和自动匹配,不仅可以校对发票的真实性,还可以防止同一张发票重复报销,弥补内部控制可能存在的漏洞,减轻核算人员工作量,真正做到提质增效。在此基础上,还可以建立“我要出差”“我要打的”“我要买书”等不同的应用场景。这些场景的建立可以和相关单位合作,教师和学生只负责在系统上下单,财务审批流程嵌入到下单审核过程之中,通过审核后由合作单位提供服务或货物,师生直接获取即可,学校财务直接和供应商清算,后续不用再走报销审核程序。这样既可以解决教职工报销难问题,让教职工无感报销,又有助于避免相关人员费用超标准、算错补贴、真发票假业务的情况发生,使相关的证据链更加闭合完整。加强数字化建设可以使财会监督“一竿子插到底”,不仅可以监督项目支出时是否符合财务规范,还可以实时监控项目的执行情况和项目绩效完成情况。数字化建设可以为每个项目建立专项档案,实现项目从立项、审核、执行阶段到与预算执行的吻合程度、执行是否合规、项目完成后评价的全过程追踪。
三是高效协同,完善监督机制。财会监督、审计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三者共同构成高校全面监督机制和监督体系,三者虽然隶属于不同部门,但目标一致。为完成目标就必须促进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打破数据孤岛,形成监督合力。因此,利用数字化手段建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三合一的协同监督平台是构建监督合力的关键。
发挥整体智治功能,打造融服务、管理、监督于一体的财务经费服务场景,为教职员工便捷合理使用经费提供服务,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科研、教学和育人工作的积极性,实现监督关口有效前移,提升经费使用效率。
将财务系统、审计系统和纪检监察系统进行充分对接,实现主要数据互通,并引入税务、工商、人事等信息。这些数据通过数据中心,为协同监督平台的服务和监督功能实现提供数据支撑,将各类政策、规章、制度梳理成为看得见、摸得着的规则条件,形成可实时更新的动态规则库,统一纳入协同监督平台。
建立强大的拓展规则模型,包括“黑名单模型、关联人模型、频繁交易模型、大额交易模型、发票连号模型、拆分交易模型、开票与发票内容模型、其他模型”等,实现精准监督。同时,还要加强协同监督成果运用,对于财务监督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加大审计力度,关注重点的人和事,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发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深入调查挖掘,并根据调查情况予以严肃追责,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违纪成本,同时也起到教育警示作用。财务监督人员、审计监督人员和纪检监察监督人员相互之间也要加强学习交流,组织开展交叉培训,从而凝聚监督力量,使学校的管理监督工作不断迭代升级。高校财会监督工作除了财务处牵头主抓、内部各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外,还可以引入第三方机构,提供专业性指导意见。
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真正构建跨部门横向到边、全过程纵向到底的全方位监督管理体系,为高校高质量内涵式发展保驾护航。
【作者单位:浙大城市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