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村36年的“常青树”
——记台州椒江区下陈村党支部书记陈敏法
本报记者 阮蓓茜
区委报道组 缪丽君
【人物名片】陈敏法,男,58岁,1992年9月任台州市椒江区下陈村党支部书记至今。
午休时间,台州市椒江区下陈村的工地上依然有一个人在忙碌。记者远远看见,村党支部书记陈敏法正蹲在地上清点材料。他的脸庞黝黑,嗓音有些沙哑,“这是村里的老人照料中心,早一天建好,老年人安度晚年有个好去处。”
陈敏法把记者带到办公室,座椅和桌子上都蒙了一层灰,无法落座。陈敏法尴尬地笑了笑,“天天在外跑,难得在办公室里坐一回。”
屈指算来,今年58岁的陈敏法从下陈村的大队长到村委会主任,再到连任7届村支书,一干就是36年。上世纪90年代,椒江区在农村党员干部中,树立了10个先进典型。10多年后,9人因各种原因先后淡出了人们的视线,只剩下陈敏法仍然年年被评为先进。这些年,他与村干部一起,把村集体经济收入几乎为零的薄弱村带到了新农村建设的前沿阵地。
“初一糕,初二糕,初三落路桥,初四吃得精打光。扁担两头尖,出门赚现钱。”这是上世纪80年代初流传在下陈村一首打油诗,也是当时陈敏法上任之初,村里贫困落后的真实写照。
下陈村地处城乡接合部,耕地仅168亩,人多地少,村民都结伴外出打工,再加种粮亏损严重,不少土地都被荒废。1992年的立冬,新官上任的陈敏法提出了一个全新的设想——村里把村民的耕地、村集体留地等统一集中,实行土地流转,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道路。村民则“以田入股,按股分红”。当时,这种“股田制”,不仅在台州首创,在全省、全国也少有。
效果立竿见影,大部分的田地由种粮大户统一种植,陈敏法开始谋划发展集体经济的第一件大事——建一个菜市场。“下陈村有个集市,附近村子的农民都会拿农产品摆在地上卖,若有一个正规的菜市场,大伙儿会更方便。”
几经选址、筹钱,下陈村终于动工开建第一座简易露天菜场。期间,还发生过一个小插曲:菜场涉及一个村民的自留地,他不肯配合,拿着两把刀坐在地上,扬言谁动他的地就砍死谁,矛头直指陈敏法。
陈敏法不怕。一句“地又不是我个人拿来用,这是为了富大家的口袋”,让那位村民不得不收起了刀子。
菜市场建成当年,村集体收入增加到近6万元,是上年收入的30多倍。1995年,简易菜场改造成房屋,2000年又改成钢管大棚,2004年村里再投资进行大规模扩建。如今,4000多平方米的菜市场有180多个摊位,仅摊位费一项,村里的年收入就有200多万元。
当年阻挠菜场建设的那位村民,因为房屋就在菜场边上,光房租收入每年就有两三万元。现在见到陈敏法,他客客气气的,从心底里感激。
如今,下陈村开办市场,引进企业。去年,全村实现工农业总产值1.8亿元,集体经济收入400多万元,每个村民每年可领3000多元的“年终奖”,6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还可领取200元“养老金”。村里还相继成立了武术队、舞龙队、腰鼓队、门球队、健身球队等28支兴趣小组,丰富了村民的业余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