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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9版:美丽乡村·年终问答

让乡愁,跨越城乡藩篱

  “人的城镇化早已远远超出传统城市化范畴,而代表一种超越当下城市病的新型城乡关系,一种全新的人居形态,一种充满审美情趣的心灵存在方式,本质上它已超越农村和城市的区别而成为两者共同的愿景。”

  特约评论员 顾骏

  不知谁说了这句话,“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要拿来描述当下农村人对城镇化的纠结,再形象不过了。

  改革以来,中国的经济和社会经历了一个快速的发展过程,其核心是工业化,其最典型的标志是GDP的增加,而GDP反映的正是一个社会实现了的生产能力。30多年里中国生产能力如此突飞猛进,完全拜工业化所赐。但在其他国家,工业化同城市化往往结伴而行,农民成为工人之时,也就自动转变为市民。唯独中国,生生把一个过程的两个面相人为地拆了开来,有工业化,没城市化,因此造就一个特殊的群体——农民工:农民工从事着工人的职业,拥有的仍是农民身份。城市接受了农民的贡献,却执意不给市民的待遇,所以,农民工也从心底里排斥城市。尽管打工能挣到钱,但他们始终认为自己的家或根仍在农村,哪天挣够了钱或者挣不到钱了,还是要回家的。遥远的家驱动春运的人流车流,上演着中国大地上年复一年的壮观和惆怅。

  在多年“有工业化,没城市化”之后,城市化终于开始发力。12月12日中央召开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推进城镇化的主要任务,把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摆在了突出的位置,要求解决好人的问题,并视之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如果说前几十年里,农民进城只是作为“生产要素”融入城市的经济体系,那么现在“人的城镇化”则要求让农民作为活生生的人,作为哲学意义上的主体,作为市民融入城市生活之中。

  融入城市直接表现为谋生方式从“第一产业”的种植活动,转移到“第二产业”的制造加工业或者“第三产业”的服务业。这一转变需要农民的适应,因为不是所有来自农村的人都能直接站上流水线或者服务顾客的,他们和城市之间有一个相互选择,还需要城市创造机会,不但是就业的机会,还有足以留住农村转移人口的社会保障,从基本医疗到子女教育到未来的养老保险。要是农民在城里只能干简单体力活,毫无“职业生涯”的发展空间,而且城市只希望他们奉献“人口红利”,一旦经济景气出现波动或者年老体衰,就自行回乡,免得增加城市负担,那么来自农村的人即便挣着可观的钱,心中仍会念念不忘家乡的老屋和农田,他们始终是身心分离的农民工。

  人的城镇化还表现为对城市生活方式的适应。包括劳动方式在内的广义的城市生活方式,最突出的特点是各种要素的分离。农民无论种地还是养殖,从事的都是完整的过程,可以看到种子发芽到稻谷成熟或者小猪出生到成猪出栏,一切都出于自己的规划、安排和生产,因此农民从生产劳动中可以获得强烈的自我存在感和生命实现感。在这里,生产是生活是不分的,前者是后者的一部分。而在城市里,无论从事制造业抑或服务业,员工大多做着单调而机械的动作,一天到晚,一年到头,看不到任何变化,甚至不知道所干的活有什么用。人形同机器的部件,只有在离开工作岗位后,才进入生活的空间,却又因为挣钱心切或者企业强迫,加班多了,身心皆疲惫之下,仅有的生活就剩下睡觉这最没有存在感的生活形式,如果睡得太死,那就连梦都享受不到了。

  当然,城里人将辛苦耕种过度理想化,而将流水线工作任意妖魔化,会被认为十足虚伪,但事实是媒体报道过某个世界知名代工厂连续发生年轻农民工跳楼,而没人听说过庄稼地里有农民没来由地自我了断。以90后为主的新一代农村转移人员在城里选择工作岗位时,开始将休息、闲暇和个人发展机会列为与薪酬一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的考虑因素,足以说明,农民进城是来“生活”,而不只是来“生”或“活”的,城市能否提供他们生活的机会和条件,是衡量新型城镇化是否够得上“人的城镇化”的基本指标。进城不能挣不到钱,但有钱却没时间享受城市生活,如此城镇化就失去了意义。

  农民需要向土地讨生活,但诚如费孝通先生所说,农民与土地的关系绝不仅仅是人的物质性存在与物理空间或生产资料的关系,土地还是农民安顿心灵、延展社会关系的载体。深知这一点,中央关于新型城镇化的工作会议才会提出“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要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问题在于,如此美轮美奂的乌托邦真有可能在当下的城镇化中成为现实吗?如果农村的所有美好都得到保留,还加上了城市的舒适、便利和公共服务如卫生、教育和文化,试问到时是从这仙境般的农村往城里去的人多,还是从城里来这桃花源的人多?当其他民族仍在孜孜以求地构思着虚幻的天堂之时,中华民族早就将天堂和人间直接打通,所谓“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苏杭之美不就是有山有水吗?

  说到这里,人的城镇化早已远远超出传统城市化范畴,而代表一种超越当下城市病的新型城乡关系,一种全新的人居形态,一种充满审美情趣的心灵存在方式,本质上它已超越农村和城市的区别而成为两者共同的愿景。不过,这样的“城乡一体化”美景的实现需要一个前提,那就是再不能继续一味牟取集体土地和农民宅基地增值收益而置农民于不顾的开发方式,否则,人的城镇化将会落入已经发生过无数次的失去人本身的覆辙。

  (作者系上海大学教授)


浙江日报 美丽乡村·年终问答 00019 让乡愁,跨越城乡藩篱 2013-12-31 浙江日报2013-12-3100008;3313128 2 2013年12月3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