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农民在田野上有更多收入,离不开农作制度创新。这既是新形势下浙江发展现代高效农业一个积极而有效的选择,又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开拓了新的途径,是传统农业的传承和发展,是新时期农业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
如今,浙江的农作制度创新已经赋予了崭新的内容,它按照农业生态学和生态经济学的原理,把农、林、牧、渔、副(现代农产品加工销售)作为一个整体,通过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多种形式的结合,对土地、物种、时空进行科学配置,构建优质高产、节本增收、安全生态的农作模式及配套技术,形成农业复合生态生产系统和产业化经营。
内容丰富、模式多样的新型农作制度,较好地解决了眼下农民在农业增收所碰到的几大难题。比如,杭州、绍兴、宁波等平原产粮地区推行的稻鸭共育等模式,既能保证粮食生产总量,又能让农民在种粮同时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湖州、嘉兴等河网地带实行水产混养、套养、轮养新技术,既降低了农民的养殖成本,还有效减少了水产药用量,提高了农产品的食品安全。农作制度创新,利用生物链的内在联系,使农业生产内部资源得到了循环利用,使用的农药、化肥相应减少,发展安全、生态农业就成了可能,生态环境也因此得到有效保护。
农作制度的创新,首先是农业生产方式的革新,但意义绝不止于此,必然要求属于生产关系范畴的生产经营体制以及农业技术的供给方式作出与之相适应的变革。同样,生产经营体制与农业技术供给方式的重大变革,也会反作用于农作制度,给农作制度带来重大影响。农作制度的创新,将逐步改变整个农业组织方式和制度安排,使农业生产方式呈现新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