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在加强安全生产方面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出台了一系列治本之策。省安委会紧密联系浙江实际,通过强机制、重监管、多形式,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使得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介绍,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规政策为安全好转提供了强大的组织保证和法律制度保证。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对党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从加强领导、组织协调、工作机制、政策措施等方面,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去年以来,先后多次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以及各类专题会议,根据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形势和特点,及时研究重大问题,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适时调整了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了《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制定或修订了矿山、道路交通、消防等领域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制定了危险化学品、渡口、高速公路、社会消防组织、航道管理等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先后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等规范性文件,下发了加强道路交通、消防、建筑、特种设备、公路隧道、海上交通、渔船捕捞作业等领域安全监管和事故调查处理、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20多个文件,省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市、区)政府也制定了一批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政策措施,促进了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强调说,完善监管体系,落实安全责任为取得工作成效起到了全面推进作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强化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全省11个市和90个县(市、区)均组建了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95%的乡镇(街道)设置了安全监管机构或配备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村(居)积极开展公共安全协管员“多员合一”试点。其他有关部门也结合自身特点,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建设,配备相应人员。省公安部门计划在3年内组建300个乡镇交警中队,从中央给我省新增的公安编制中专门安排1000名,充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一线的力量,同时,配备协勤人员,协助交警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推进多种形式的社会消防组织建设。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在政府层面建立了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在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体系;在部门层面,形成了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专项监管的监管责任体系;在企业层面,进一步落实企业责任主体,形成了企业对自身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工作格局。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省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地、各有关部门,层层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网络。加大对安全生产的量化考核力度,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推动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
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为安全生产起到了舆论和意识层面上的推进作用,对此,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高度肯定。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活动以及安全生产演讲、知识讲座、知识竞赛、“咨询日”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宣传活动,印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资料,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提高广大群众防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安全生产法制宣传纳入了“四五”、“五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安全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了中小学地方课程。省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等单位向全省每户家庭、驻浙部队和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免费赠送《公众防灾应急手册》1544万册,省安委会向22万多家重点生产经营企业赠送了《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读本,在省级主要媒体上发布了《努力确保安全生产,合力建设平安浙江》公开信。道路交通、消防等部门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依法加强对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在去年培训1000万从业人员的基础上,修订和增编了《职工安全生产知识读本》,今年计划再新训、复训1000万人次,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强调说,狠抓源头管理,加强基础工作是我省治理安全生产工作局面的一着重棋。认真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调查和申报登记工作,逐步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加强监控管理。到目前为止,全省已完成2890个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工作,并实行分级动态管理,落实了各项管理措施。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严格危险化学品、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设施,提高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逐步退出煤矿、烟花爆竹生产领域。实施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搬迁工作,全省有66家列入搬迁计划,目前已完成搬迁或关闭的有49家。许多地方对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实行分类管理。在各类企业中积极推广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在各类矿山企业中推广中深孔爆破等先进开采技术。推动企业加大安全技术改造力度,加快科技进步,提高自身安全保障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创建“平安畅通县(市、区)”活动,以“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进一步落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措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重大节庆活动、春运及黄金周等节假日的安全生产工作。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指出,我省深化专项整治,查处违法行为毫不手软。全省先后开展了营运客车、中小学生接送车辆、公路超限超载、“三合一”企业、“多合一”建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渡口渡船、船舶修造、海上交通和渔船捕捞作业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组织有关执法人员和专家,全面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省关闭了一批地下非煤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取缔了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政府督办制度,连续多年对工矿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单位、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进行挂牌督促整改。如对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今年计划投入5000万元,改造治理954公里;对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建设,今年上半年已投入1.3亿元,康庄工程的安全设施总投入已达2.8亿元。
制订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也为安全形势的促进做了有力铺垫和坚实准备。我省在全国较早地开展了应急体系建设,省政府制订了《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在安全生产方面,已制订了特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化学事故、矿山事故、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重大火灾事故等20多个事故应急预案。各市和省级有关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去年以来,我省一些地方发生重特大事故以及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进行处置,有效地防止了事态的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