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无疑是近来报刊上出现频率相当高的词汇。起初主要见于娱乐圈内,专指各路明星的追星族;如今则越来越扩大,谁一出名,很快就有谁的“粉丝”出现。就连厦门大学教授易中天这样的文人,也因为趣讲三国而引来一群“粉丝”,还别致地取名“意粉”。对“粉丝”一词如此受宠,不少人认为那只是年轻人的游戏用语,内心里对它多少怀有一点排斥的心理。可是近日听了著名诗人余光中先生的一番“粉丝”论,使我对“粉丝”现象有了一些新的理解。
5月底在香港,我和余光中先生一起参加香港中文大学举办的第三届“全球华文青年文学奖”颁奖典礼及文学讲座。在一次聊天中,余先生告诉我他有意写一篇有关“粉丝”与“知音”的文章,因为两者有相同又有不同。这个题目顿时勾起了我的兴趣,连忙问他:“您对‘粉丝’怎么看法?”
他笑答:“把fans译成‘粉丝’,这个名字取得好。如只译作‘粉’,可能有歧义,不好,加上‘丝’,体现了有一群人,很贴切,倘若只有四五十人,那不成为‘粉丝’。同样是仰慕,‘知音’只能少数,而‘粉丝’却必须是多数。‘知音’要求在信仰、主张、观点、处世等方面,互相有充分的理解与认同;而‘粉丝’主要是崇拜,或者说是狂热的崇拜,其特征是:着迷,冲动,不理智,甚至有点歇斯底里。在主要是某个年龄段的人们中出现这样的现象,是社会活跃开放的一种表现,不要去苛求,更不应去指责。有些事情,‘附庸风雅’一下也是需要的。在众多‘粉丝’当中,说不定也会成长出几位‘知音’来。”
余先生知道我是搞翻译出版的,末了特意说:“只是翻译家不像作家,对翻译少见有人去‘附庸风雅’,所以翻译家没有‘粉丝’也就不足为怪了。”
老实讲,我也曾属于对“粉丝”有所“排斥”的那些人之一。但听了余光中先生这一番话,他对待新生代那种极端情绪化的表现如此宽容和豁达,不禁深感触动和折服,并由此牵动了我的一些感慨。
感慨之一,有时尚,社会才有进步。 “粉丝”现象的流行,折射出在众多领域中涌现出了脱颖而出的人物。
感慨之二,“粉丝”现象,是大众化亲民成功的一种标志。明星靠“迷”来捧,“迷”则为偶像疯狂,两者互为需要。这种互动的过程,就形成了现代社会中一种大众化的亲民运动。
感慨之三,必须理性看待“粉丝”现象。“粉丝”现象不仅是种时尚,伴随着为“粉丝”造势的种种举措,诸如海选、PK、互动、包装、短信抽奖、偶像出书、抬高偶像人气指数等等,实际上正在集聚形成一种“粉丝文化”。在这当中,有值得扶植的,但无疑也有应该注意提高和警惕的。例如,拜金、做假、窥私、恶搞、违规炒作、甚至狂热到损人违法等等不良倾向,就必须坚决予以抵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