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医患间的距离
近一点,再近一点
王雨红
■ 王雨红
几乎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有医患矛盾的场景冲上热搜,激起一轮轮对医患关系的讨论。
医患关系,既关乎制度,也关乎人性;既关乎资源分配,也关乎信任结构;既有现实的压力,也有情绪的投射。
很多时候,患者及家属的不满情绪并非毫无缘由。他们不是专业医护人员,短时间内无法掌握艰深的医学理论,如果医生忙于日常诊疗而省略了罕见不良反应的告知,抑或是诊疗过程中忘了“多说一句话”,就会导致医患矛盾的产生。
的确,医生应该及时、充分与患者沟通,《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病历书写规范》第十条等,明确规定了医生的告知义务与沟通方式,因医生没有履职尽责而导致医疗损害,法律法规就会出手干预。
可我们也要回归沟通的本质,它是两个人或多个人的行为,双向奔赴才是真正的有效沟通。
医疗过程充满不确定性风险,有些人认为“我来看病,你就得给我治好”,一旦疗效不如预期、康复慢于想象,巨大的落差便化为愤怒与猜疑,医患间的“心墙”越筑越厚。
还有一重误解,是将医疗服务等同于普通消费。患者挂的不是“专家号”商品,而是将自己的健康乃至生命交付给一位同盟,向对方寻求专业的帮助。若带着“上帝”的消费者心态,动不动拿手机录音、以投诉相威胁,那么原本的同舟之人就会变成敌对的双方,医患角色认知出现偏差。
因此,当患者愿意换位思考,对医生的履职行为有更多理解,对医疗风险也有合理的认识和包容,医患之间的沟通才会更加顺畅、医患互信基础才会更加牢固。
从司法和行政层面来看,医疗容错机制同样必不可少,部分医务人员为了避免决策出错自惹麻烦,不敢替患者决断,导致医患沟通难以深入和细化。进一步完善现有机制体制,或能减少医务人员的顾虑,为医患大胆沟通和果断决策扫清障碍。
医疗的终极目标不是疾病的消除,而是人的完整。在每一次医患相遇中,沟通的质量决定着医学人文精神能否穿透制度的壁垒与技术的冰冷,抵达治愈的本源,这不仅是身体的康复,更是人与人之间理解的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