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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不能靠闻香识假

  ■ 何勇

  11月30日,央视《今日说法》播出了《没有营养的奶粉》节目,引发广泛关注。2024年8月,经蹲点侦查,某地警方锁定一处生产假奶粉的窝点。随后,警方现场抓获该窝点从事生产作业的12名犯罪嫌疑人,并查获大量生产伪劣奶粉的原料、包装材料及设备等。今年7月,法院对此作出判决。这起案件在法律层面基本落幕,但留在消费者心中的追问尚难平息。

  首先,根据报道,是不法分子伪造了进口奶粉的证明文件,将“假奶粉”包装成进口奶粉,平台对证明文件的核查为什么形同虚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那么平台的“装聋作哑”,到底是审核机制层面存在技术性漏洞,还是在利益驱动下的有意为之,应该有个说法。

  其次,异常的市场登记信息,为什么未能引起监管部门的警觉?犯罪嫌疑人称,其经营手续都是在网上正规办理的,并曾多次注册登记、更换地方。这说明市场准入环节的审核可能存在漏洞。此案的侦破具有一定的偶然性,依靠的是民警敏锐的嗅觉。我们不能总依靠“闻香识假”这样的偶然。我们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必须具备这种主动的“嗅觉”,食品药品安全应当强化全链条监管,从原料到成品、工厂到货架的生产流通环节,再到平台审核、市场监管、法律责任追究环节,形成无死角的闭环。

  再次,奶精加淀粉勾兑的假奶粉都卖给了谁?尽管专家称,这样的假奶粉,其实就是90%以上的碳水化合物,和俗称为“奶精”的植脂末混合而成,也就是说这些假奶粉没有任何营养成分。但买到这些假奶粉的消费者也应该有权知道真实情况,最大可能地消除影响,这既是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等合法权益的应有之义,也是重建消费者信心的应有选择。


浙江日报 观点 00005 食品安全不能靠闻香识假 2025-12-01 27809014 2 2025年12月0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