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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理论

推动资金链与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简称“四链”)深度融合,是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2024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再次强调,坚持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一体部署实施。在“四链”中,资金链作为联结和贯通经济活动的“主动脉”,是驱动创新链、支撑产业链、塑造人才链的关键要素。因此,以资金链为基点,推动其与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不仅是优化要素资源协同配置、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内涵,也是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途径。

  推动资金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

  资金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本质上是要求依据资金性质来分类支持创新活动,即资金链与创新链的有效匹配。由于不同类型创新活动在外部性与风险性上存在差异,导致创新链的不同环节需要配置不同性质的资金进行支持。一般而言,以探索基础科学原理为目标的科学创新具有较强的市场不确定性与正外部性,往往具有较为严重的市场失灵问题和显著的知识外溢效应,决定了其更适合采用财政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非营利性质的公共资金作为支撑。对于靠近市场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是市场主体提升自身竞争力进而拥有持久盈利能力的必要举措,这决定了其更加需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交由营利性金融资金来驱动。不过,由于技术类型的复杂性和产业生命周期的阶段性,不同类型技术、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产业需要匹配不同风险承担程度的资金。比如,对于通用技术、共性技术等外部性明显且应用广阔的关键技术创新,由于具有一定程度的准公共产品属性,需要采取“政府+市场”资金组合方式来推动;处于种子期、初创期的产业创新由于市场不确定性较大且尚未形成规模效应,更适合利用资本市场的风险资金驱动和孵化;而处于成熟期的产业创新,则更多以商业银行的信贷资金进行支持。

  推动资金链与创新链深度融合,关键是针对创新活动性质,明确各类公共资金与营利性资金的职责和使用边界。对于基础研究或科学创新,应进一步提高财政支持力度,并鼓励行业领军企业、龙头企业基于社会责任捐赠公共资金。对于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应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释放多层次资本市场效能,并采取风险资金投种子期、信贷资金投成熟期的配置策略。利用“财政资金+风险资金+商业资金”模式,集中各部门基金打造“基金群落”或“基金矩阵”,广泛吸纳社会资本,推进“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培育壮大。同时,招聘优质专业的风险基金管理团队进行市场化运作,从而有效避免资金配置低效率和“双向寻租”困境。针对专精特新科技型企业特别是全球产业链中的“隐形冠军”企业,可采取加大企业上市融资支持力度的相关政策,对其进行市场化、法制化的间接补贴。

  推动资金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

  资金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本质上是要求资金链能够顺利进入产业链、围绕产业链运转并依靠产业链实现价值增值,即资金链对产业链的有效服务。其表现为产业部门将自有资金、信贷金融部门汇集的社会资金以及享有的政府财政资助资金用于生产领域,资金通过实体经济的运行转化为产业资本,最终产生的增值资金又回流至产业部门、金融体系与财税系统,形成资金在金融部门、政府部门与产业部门之间的流通循环。

  推动资金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关键是要解决资金链与产业链融合中的脱节问题,促使各类资金更积极、更深入、更有效地融入并服务产业发展。现实中的突出问题表现为虚拟经济的自我膨胀和资金链服务产业链的主体歧视现象。针对前者,并非是要抑制虚拟经济发展或利用政策强行将资本市场的资金注入实体经济,而是要协同推进实体经济的技术创新、产业创新与虚拟经济的金融创新,通过增加全社会优质资产供给,驱使资金链主动围绕产业链提供服务。同时,积极推动金融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企业金融服务平台和征信服务体系,加强政银企信息沟通,疏通融资供求对接渠道。针对后者,并非是要通过强制干预措施来硬性实现资金配置的绝对公平,而是要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强化市场竞争机制建设,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歧视性干预手段,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类政策制度;对于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和不同规模的企业,应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并根据其融资需求与风险特征差异化定制金融服务。

  推动资金链与人才链深度融合

  资金链与人才链深度融合,本质上是要求围绕人才链配置资金链、激励人才链用好资金链、推动人才链反哺资金链,即实现资金链对人才链的有效激励。既要发挥资金链的创新激励效应,弥补科研人才在开展创新活动过程中投入的各类成本,激发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人才链将资金转化为科技创新成果;又要释放人才链的反哺效应,支持科研人才将创新成果产业化市场化,促使人才链积极推动科技产业化、产业价值化、价值资本化,进而形成良性回环。

  推动资金链与人才链深度融合,关键是要解决资金链与人才链融合中的低效问题,强化资金对人才的激励机制和人才对资金的反哺效应;根本路径是为科研经费管理和科技成果分配建章立制,以更大程度地激发人才科技创新与转化成果的积极性。以优化科研经费管理方式促进资金更大程度地激励人才,重点是建立以信任为基础、以激励为导向、以诚信为底线的科研管理体制机制,减少人才链运作资金链的束缚,赋予科研人才更大程度的经费支配使用决定权,增强人才的创新创造活力。以完善科技成果分配制度推动人才链更积极地反哺资金链,重点则是提升科研人才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的价值认同。既要将科研人才的智力投入视为创造产业价值的劳动力要素,以按劳分配原则给予其稳定的工资报酬和适度的奖励薪酬;还应将科研人才的创新创造力视为生产资料,以所有权分配为准则给予其适当的股权、控制权激励,并在明晰科技创新成果产权的基础上明确成果转化收益的分配方案,保障实现创新劳动与利益收入更大程度对接对等。只有这样,才能既激发科研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同时又激励科研人员积极推进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从而实现资金链塑造人才链、人才链创造资金链的双向互动和深度融合。

  【作者分别为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区域现代化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区域现代化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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