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施龙有) 突出思想上的坚定性、行动上的自觉性和工作上的创造性,丽水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和《决定》精神,努力为“秀山丽水”的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4月29日,丽水市委召开常委会议,认真传达贯彻省委全会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此后,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法治建设的调研,并提出具体措施。市委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力量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市有关领导也按照各自分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调研,全面部署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立足于全面规划、分段实施、整体推进、务求实效,丽水市把法治建设列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与“生态立市、工业强市、绿色兴市”的发展战略同步实施。一是开展以《宪法》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二是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三是建立健全保障法律、法规实施的严格执法制度和高效执法体系。四是健全行政监察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审计监察,努力提高全体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下转第二版)
(紧接第一版)五是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司法公正。六是加强法律援助,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七是加强执法队伍尤其是政法队伍建设,增强执法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治意识和民本意识,坚持从严治政、从严治警,广泛开展“公正执法树形象”活动和岗位练兵活动,提高执法人员的岗位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通过这一系列扎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做到司法公正,实现实体与程序并重;加强人文建设,为法治建设和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