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研究,决定将拟推荐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对象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 从5月24日起到5月30日止,共7天。
4.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联系处室:省委组织部组织处 地址:杭州市省府大楼三号楼 邮编:310025 举报电话:0571—87052344 电子信箱:87054660@163.com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200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