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政府研究室社会发展处负责人王自亮的办公室,按种类整齐地堆放着盖有“浙江省人民政府”印章的红头文件。“这几个省级专项预案过两天也要下发。”
王自亮告诉记者,随着浙江省应急预案体系的初步完善,这33个省级专项预案将成为各相关单位在突发公共事件中应承担何种责任的重要依据。“此次专项应急预案的设置,体现了政府的责任感和忧患意识。”
从这个意义上讲,应急预案体系的建成,不单单是一次文件的下发,而是政府应急管理迈入规范化、法制化、透明化的标志。
王自亮说,省级专项应急预案按突发公共事件性质的不同划分成了33个,分别涉及到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与各部门分别制定的应急预案不同,这些专项预案都涉及多个相关单位的具体职责。
“应急管理的职责细分,一方面帮助多个相关单位面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到各司其职,另一方面也为实施行政追究提供了重要依据。”王自亮告诉记者,相比过去处理突发公共发事件组织多部门召开的协调会,以文件形式把各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更具有规范性,由被动服从调配到主动承担责任,角色分工上的小小变化,带来的将是政府危机管理的高效运作。
有关负责人对记者透露,按照计划,在33个专项预案全部下发之后,省政府应急办还会整理一个有关省级专项预案的简写本,分期刊登在主要媒体上,让每个老百姓都有机会了解到应急预案的具体内容,以及每一个政府部门的相应职责。
“提高公众对政府应急管理的知情权,不仅有利公众配合政府积极应对突发事件,也有助于政府工作的透明化。公众的监督将促使各单位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时尽职尽责。”王自亮称。
从今年开始,浙江应急预案体系将全面启动。有关学者指出,预案的实施将是政府政治决心、经济实力和社会责任的一次综合反映,这“将大大促进政府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行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