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普惠共享的治理路径探讨
封进 编辑 李雅南
提要:让劳动者共享人工智能发展成果,建议从多个方面发力。主要包括:发展赋能劳动者的人工智能,破除算法歧视壁垒,完善职业技能培训,破解弱势群体数字融入难题,探索全民基本保障方案等。
人工智能普惠共享的治理路径探讨
■ 封进
习近平主席在2026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暨人工智能全球治理高级别会议开幕式上的主旨讲话中强调,各国应当秉持以人为本、向上向善理念,让人工智能成为促进共同繁荣、维护共同安全的一个重要动力源,携手构建公正合理的全球人工智能治理体系。在新一轮智能浪潮席卷全球的重要历史节点,本次大会以“智能伙伴 共创未来”为主题,共同探讨如何促进全球人工智能向善普惠发展。大会认为,要秉持“同球共济”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智能向善、公平普惠、协同共治原则,推进人工智能在科学、教育、工业、农业、卫生、交通、气候、环境、政务等领域的应用,关注人工智能技术对社会转型的影响,系统评估和应对人工智能对就业结构的冲击,发挥人工智能在创造就业岗位方面的潜能,积极开展人工智能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各国权利平等、机遇平等、规则平等。
人工智能带来的新一轮技术革命与以往工业革命存在显著差异。理论上,从技术进步类型看,在中性技术进步下,劳动者报酬与社会总产出同步增长,整个经济体中的劳动收入份额保持稳定;技能偏向型技术进步虽更倾向于高技能劳动力,导致劳动份额增速低于产出增速,但劳动份额整体仍呈增长态势。而在人工智能时代,劳动份额随产出增长可能反而下降,这一特征使其被界定为“劳动节约型技术进步”。
现实中,我们看到过往技术进步主要实现了对体力劳动及重复性手工任务的自动化,促使人类转向具备不同技能要求的新岗位,岗位创造能力相对更强;但人工智能的能力已延伸至认知劳动、决策甚至创造力领域,对就业和收入的影响更为复杂。有些群体能够凭借技术优势成为技术红利的主要受益者;但也有些群体可能面临被AI替代的风险。在此背景下,探讨广大劳动者如何能够在人工智能时代共享经济增长的成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发展赋能型AI,推动人机协同
立足以人为本、公平普惠的人工智能发展导向,在技术研发与场景落地中积极倡导发展赋能劳动者的人工智能。主要宗旨是以智能技术助力劳动者提升生产效能、拓展能力边界,推动人机协同,而非简单替代劳动力。当前产业资源较多投向任务自动化、通用人工智能相关产品研发,技术应用偏重于岗位替代,赋能劳动者方向的技术供给存在短板。赋能劳动者的人工智能,重在支撑从业人员高效完成工作任务、持续习得新型技能,实现人与智能系统良性协同。面向这一方向,要强化政策引导: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组织专业力量研判甄别有利于赋能劳动者的人工智能技术;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企业部署应用人机协同型智能方案。同时完善就业扶持举措,对吸纳大龄劳动者、失业再就业人员、转岗职工的市场主体,落实社保补贴、税费减免等支持,降低企业用工转型成本,推动智能转型与就业保障协同共进。
强化算法监管,保护劳动者权益
坚守人工智能公平向善的核心原则,破除算法歧视壁垒,保护劳动者权益。在人工智能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平台企业具有越来越多的算法优势,算法广泛应用于招聘用工、绩效考核、薪酬核算、岗位调度等工作场景。一些算法存在隐性偏见,劳动者对报酬缺乏谈判能力,平台企业基于算法计算劳动报酬、制定服务价格、提成比例等,劳动者只能遵守平台企业制定的规则,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因而,要强化算法监管约束,健全算法备案、风险评估机制,监督企业优化算法模型,推动平台算法规则公开透明,防止随意压缩劳动时长、不合理设置考核指标等。同时引导行业自律,推动科技企业树立合规用工理念,以规范化治理遏制算法乱象,让数字技术发展成果惠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
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构建多方共担机制
强化劳动者职业培训,化解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可能带来的就业冲击。需要构建政府、企业、劳动者多方协同、成本共担、收益共享的长效机制。现实中企业开展自主培训内生动力偏弱,培训投入成本较高;市场化培训机构优质实训供给不足,加之技能提升后的就业增收路径尚不清晰,一定程度影响劳动者参训积极性。可探索新的思路和做法,比如建立个人终身职业技能账户体系,配套落实税收递延、培训补贴等支持政策,充分调动劳动者自主参训积极性,有效减轻个人培训支出压力。用好税收优惠、专项补贴等政策工具,激励企业常态化开展在岗数字化技能培训,探索建立人才流动补偿机制,化解企业“投入培训、人才流失”的现实顾虑。强化政府统筹引导,推动企业、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深化产教融合,围绕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线上服务业等重点赛道,优化培训内容供给。
推动适老化等普惠治理,弥合数字鸿沟
践行智能向善、普惠包容的人工智能治理原则,破解弱势群体数字融入难题。例如让智能化产品适配银发群体需求、推动智能产品适老化改造。当前身体功能辅助、智能家居、情感陪伴、失能护理等智能产品开发技术日新月异,但和市场需求的匹配度尚不高。需要加强产品开发的市场化程度,以竞争促进供需匹配;政府健全配套服务体系,补贴常态化数字技能教学,普及智能反诈、个人信息保护知识等。通过政府强化顶层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社会凝聚帮扶合力,以技术弥合数字鸿沟,让人工智能在居家养老、健康监测、日常社交、便民办事方面成为普通民众的得力助手。让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在智能化时代拥有更多获得感,实现科技赋能民生。
改革再分配模式,提供全民基本保障
我国与全球主要国家一样,社会保险待遇与劳动关系紧密相关,若员工与企业没有正式劳动关系,则难以享受较为完备的失业、养老、工伤、医疗保险。同时,人工智能带来不同群体收入差距扩大,对公共服务、社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需求随之增加,学术界多次提出全民基本保障方案。具体而言,政府首先提供全民基本生活保障,由一般财政收入进行筹资;在此基础上,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劳动者还可以获得更高水平的保障。在这一设计中,较高收入群体可享有更为多元的保障层次,而较低收入群体亦能获得基本生活保障。该体系构建的关键在于如何增加一般财政收入实现可持续的资金供给。
人工智能对财政收入规模和结构两方面均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在规模上,人工智能技术带来生产效率的极大提升,增加了产出、营收和利润,由此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增加税收收入;在结构上,传统以工资和劳动收入为基数的税收和社保缴费收入和占比都将收缩,同时以资本收益为税基的税收收入占比将增加。简单的税制结构改革并不一定能够增加税收收入,增加与资本收益相关税种的税率可能会提高企业成本,抑制创新和产出增长。因而,对资本收益的税收改革需要十分谨慎和适度。目前各国政策界和学界对此并没有统一的认识,讨论的议题主要集中在:征收新的人工智能税、在不开征新税种的情形下对头部人工智能企业超额利润通过提高税率进行适度调节、加强对AI带来的技术增量收益的税收征管、设立公共基金分享人工智能相关超额收益,以基金收益补充一般财政收入等。未来需要平衡产业激励与再分配职能,形成二者之间的正向循环,实现人工智能时代的普惠共享。
(作者为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