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举措促进科学数据汇交共享
朱识义 邵胡敏 编辑 李雅南
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健全数据产权、流通利用、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当前,科学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已迈入全面深化阶段。我们应顺应发展态势,彰显发展优势,协同治理科学数据汇交共享,高效赋能数字浙江建设。
作为唯一一个同时拿到“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和“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两块牌子的省份,我省率先出台《浙江省科学数据汇交与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科创平台科学数据官制度建设指南(试行)》等多项重要文件,从“被动管理”转向“主动服务”,综合运用强制性制度、激励性制度、技术性制度和服务性制度等多元制度工具进行“协同治理”。
以“硬约束”破解“交不出”难题。“交不出”是指部分科研人员数据汇交能力客观不足,无法在验收时间节点前提供符合标准的有效数据。为此,“协同治理”模式确立“无汇交、不验收”的刚性原则,将科学数据汇交凭证作为省级财政资助项目验收的前置必要条件。同时,要求项目申报阶段即制定数据管理计划,从源头抓过程管理。
以“真激励”破解“不愿交”难题。“不愿交”是指部分科研人员科研数据汇交主观动力不足,消极、抵触提供数据。为此,“协同治理”模式明确将高质量科学数据作为科研成果纳入科研评价体系,规定其可作为职称评定、科技人才计划评选的依据,并鼓励在科技奖励中体现数据贡献。
以“新技术”破解“不敢交”难题。“不敢交”是指部分科研人员对科学数据汇交制度信任不足,担忧数据汇交后的数据安全、数据权利及法律责任。为此,“协同治理”模式引入“数据不出域”理念,支持利用隐私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实现“可用不可见”;同时,重申汇交不改变数据权属,鼓励进行数据产权登记,从技术和法律两个层面构建信任机制,夯实信任基础。
以“强支撑”破解“不会交”难题。“不会交”是指部分科研人员数据汇交服务能力不足,汇交时存在技术能力与操作层面的障碍。为此,“协同治理”模式建设全省一体化服务平台,通过建立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为科研人员提供全流程的辅导与服务。
巩固改革成果,深化制度创新,要以协同治理理念为牵引,从以下四个维度同步发力,全面赋能数字浙江建设。
落实激励机制。应进一步构建科研经费资助、学术荣誉表彰、项目政策倾斜等激励措施体系,对开展优质数据集开发、积极推进数据开放共享的科研主体进行多元化支持;完善科研评价、绩效考核、职称评审、人才遴选相关评价机制,将科学数据汇交、开放共享、数据集(库)建设等数据成果全面纳入指标体系,并设置明确的指标权重,落实科学数据成果与学术论文、专利等传统科研业绩的同等评价地位。
强化技术支撑。应迭代升级海纳数据枢纽创新中心平台功能,完善一站式数据管理、模型训练流水线等核心模块。依托省级科学数据管理中心统筹建设普惠型托管密态计算枢纽,面向中小型科研主体开放隐私计算、安全沙箱等托管计算服务,从而降低其硬件配置与运维成本,解决其汇交共享技术难题。
打通数据壁垒。应积极参与和融入国家数据标准体系建设,按学科、领域分类探索科学数据采集、记录、存储及元数据的相关标准规范,明确规定数据格式、参数定义、采集口径等关键要素,从数据产出源头规范原始数据质量。建设科学数据清洗标注公共服务平台,培育本地数据标注、数据合规、数据集开发服务商,构建成本低、专业化程度高的数据加工服务体系。
保障安全与权利。应细化分级分类安全管控规范,完善科学数据涉密分级、隐私脱敏、跨境传输等领域专项标准,消除科研主体共享风险顾虑。优化数据运营规范,简化数据登记、权利质押、数据交易等业务环节,明晰数据收益分配机制,维护相关主体合法权益。加强数据合规监管,建立科学数据溯源存证体系,完善数据权利保护机制,实现科学数据共享安全与权利保护的动态平衡。
(作者单位:绍兴大学马寅初经济管理与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