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微权力立下“铁规矩”
董海梅
未通过村两委班子会议,修村道时多浇筑30平方米,项目资金多支出2400元,被扣除清廉指数分……近日,岱山县岱东镇一村干部,因对工程项目施工监管不力、工程随意变更,违反了该镇试行的《岱东镇村干部清廉指数评价及成果运用管理办法》,接受镇纪委约谈。
今年,岱山县纪委监委探索完善村社“一肩挑”人员监督机制,建立“三管六督两评价”体系,其中创新推出“两评价”,即村社“一肩挑”人员清廉评价指数、村社清廉评价指数。该清廉指数评价体系目前在岱东镇试点运行,计划明年全县推广。
一个体系管所有,让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这一监督体系聚焦村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三资”管理、惠农政策落实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容易产生廉政风险的重点领域,还集成了之前乡镇个性化运行的廉洁保证金、政治体检、清廉质询评议等基层监督特色举措。
岱山县纪委监委还将廉洁履职正负面清单、重大事项报告内容以及定期开展人员谈心谈话这3方面,实行“三管”机制;在全县6个乡镇试点“四民”清廉服务、接受述责述廉考评、接受清廉质询评议、定期“政治体检”等6个监督场景,于明年在全县全覆盖。
截至目前,岱山县通过“六督”场景,化解信访矛盾纠纷20条,纠正村社“一肩挑”人员不规范用权6处,曝光村社“一肩挑”人员6人次。在“两种评价”机制内,该县已下发红色预警3条、通报3期,处理“一肩挑”人员3人,其中党纪处分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