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2月22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1月中旬在杭州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浙江省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浙江省2021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浙江省2021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2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草案)》,选举及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