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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

纠正“红头文件” 保障群众利益

  本报讯 (记者 蒋欣如) 日常生活中,遇到一些不合法或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公民可以提出意见建议吗?答案是肯定的,备案审查就能起到作用。

  备案审查,是指各级人大对同级政府、监委、两院备案的“红头文件”开展审查研究,发现存在不符合宪法法律规定以及其他明显不适当等问题的,督促制定机关予以改正。

  12月2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1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一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共收到各制定机关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85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群众反映集中、影响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是我们审查的重点对象。”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处长刘永华说,以审查网约车管理规定为例,根据公民审查建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现全省多地网约车管理规定对驾驶员有户籍、社保、居住证等限制性条件,提高了外地驾驶员的从业门槛,与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相抵触,也不利于保障公民公平就业。为此,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当地政府网约车管理规定,督促制定机关及时作出修改。

  一些滞后于制度调整的规定,也会被督促及时清理修改。2010年《浙江省土地复垦办法》规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审查建设用地时可以向有复垦任务的单位和个人收取每平方米3元以下的土地复垦保证金。2011年国务院颁布《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保证金被土地复垦费用取代,但是仍有部分地方政府沿用原有省规定。发现这一情况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函省司法厅,要求及时清理改正。

  “问题文件”,可能会因为你的一封信得到纠正。公民遇到不合法或不合理的文件规定,可以通过向省人大常委会寄信的方式反映。“所有备案审查文件均可以在‘中国浙江人大’官方网站查看。我们正在进一步打通网上平台,方便老百姓提出审查建议。”刘永华说,每一条审查建议都会被详细登记,并逐一进行审查研究,最终的审查处理结果都会向审查建议人反馈,做到件件有办理,件件有回复。


浙江日报 要闻 00002 纠正“红头文件” 保障群众利益 2021-12-23 23541188 2 2021年12月2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