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创设“台州湾说纪论法”平台
小论坛提升真本领
王 冠 陈天龙
“挪用公款供公司企业使用的,要认定归个人使用,必须满足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或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求个人利益这两个条件。”
日前,“台州湾说纪论法”活动在台州市政府二楼大会堂举行。台上,是来各县市的纪委监委、人民法院以及人民检察院各领域的业务骨干,就挪用公款相关的职务犯罪开展热烈讨论。台下,来自台州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等数百名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听讲,听到重点内容时,许多人马上提笔记在本子上。
今年以来,为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和纪法双施双守能力水平,打造匹配“重要窗口”建设的纪检监察铁军,台州市纪委监委以纪检监察、检察、法院等部门协作配合为基础,创设“台州湾说纪论法”论坛,针对当前纪法、法法衔接模糊地带和焦点难点问题,通过专家解读、案情研讨、分组辩论来答疑解惑、辨理明真。
“6名辩手轮番上阵,4个业务专家分别点评,针对当事人是否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是否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论点的阐述,拓宽了我的知识面,强化了业务学习,让我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理念、思维上有了更深层次的转变。”谈起其中的一期论坛,台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王鹏感触颇深。那期论坛主议题为“探讨斡旋受贿有关争议问题”,分议题为“行为人是否利用了本人职权或者地位产生的便利条件”“是否属于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斡旋受贿的犯罪金额如何认定”。
据悉,每期论坛主题聚焦新型职务犯罪和实践中的争议焦点问题,以及违纪违法案件查办过程中碰到的具有争议性、典型性的案例,结合纪检监察干部在日常工作中的思想盲区和技能短板,把握焦点难点热点研究而定。论坛形式以“辩论、研讨、座谈”为主,纪检监察、检察、法院等部门业务骨干,或组成正反两队就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量刑定档等具体问题进行激烈交锋,或围绕典型案例复盘分析、分类对比、归纳总结。各县(市、区)纪委监委以“台州湾说纪论坛”为载体,结合具体案例进行探讨学习。比如,天台县纪委监委以某基层站所通过提高临时工工资,将多发的这部分工资用以发放加班补贴为案例。该案定性属于贪污私分还是违规发放补贴存在争议。天台县纪委监委审理室通过与会人员充分探讨、综合分析,以案说理的形式,形成一致意见,在学习与实践过程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
对于每期论坛产生的思想火花,台州市纪委监委汇总整理形成统一观点,经纪检监察、检察、审判机关联合审定后形成纪要或案例指导意见,其中涉及违法犯罪方面的,作为今后办理同类案件的参考。涉及违纪方面的,在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系统内部形成统一标准。同时,形成资料汇编,印发给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为办案新手提供理论和实务教学,有效实现传帮带。
“强化论坛的成果运用,能够为执纪执法过程中强化法治思维和程序意识提供参考,更加助力纪检监察机关高效顺畅履行职责。”台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台州已成功举办“台州湾说纪论法”论坛7期,吸引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检察、法院系统干部4000余人次参与研讨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