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具有丽水特色的富民新路子
胡海峰 编辑 周宇晗 郑亚丽
2004年1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同志以“为民办实事”为主题到丽水开展专题调研,明确要求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坚持把为民办实事摆在重要位置。
15年来,丽水始终遵循习近平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切实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头等大事”和“关键小事”,老百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连续11年,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连续10年,社会道德环境满意度连续7年,“五水共治”、群众安全感、新农村建设满意度连续5年均居全省第一,把为民办实事实实在在取得的成效体现在了群众的好口碑上。
15年来,丽水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分别增长9.8%和11.9%,其中农民收入增幅实现全省“十连冠”,低收入农户收入增幅实现全省“三连冠”,走出了一条具有丽水特色的致富新路子。
着力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富民动力。把改革创新作为第一动力,探索“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农民变股东”的新模式,让沉睡的资源焕发新的生产力。
以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国家试点为重心,积极探索GDP和GEP“两个较快增长”机制,把得天独厚的绿水青山源源不断地转化为富民惠民的金山银山。在全国率先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20万林户建立了随用随贷的“林权IC卡”;在全省率先组建特色产业农合联50家,总量占全省近一半,带动了7万多农户实现增收;在全省先行试点河权改革,承包河道1368公里,为当地居民年均增收1094万元,入选“全国十大基层治水经验”;探索实践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办法,有效破解了农户抵押难、贷款难问题;以实施全国农村金融改革试点为抓手,在全国率先建立起覆盖农村基本产权的融资服务体系。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市林权和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余额分别达到64亿元和8.6亿元,均居全省第一;农房抵押贷款余额达到54亿元,居全省第二,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金融活水。
着力发展美丽经济,壮大富民产业。我们把产业兴旺作为富民的主攻方向,以美丽环境催生美丽经济,进而实现美好生活。
立足生态优势,创新打造了“丽水山耕”生态农产品、“丽水山居”田园民宿、“丽水山景”乡村旅游“三山”区域公用品牌。截至去年,“丽水山耕”累计销售额达135亿元,产品平均溢价率超过30%,品牌价值达27亿元;“丽水山居”经营户达4394家,从业人员5万人,年接待游客3451万人次,年营业总收入41亿元。发挥区域特色,组织实施“一亩山万元钱”“十箱蜂万元钱”“百斤鱼万元钱”“千斤粮万元钱”“新三宝万元钱”等“八个万元”富民增收行动计划,仅“十箱蜂万元钱”一个项目,3年来累计惠及低收入农户1900余户,增收3500万元。抢抓电商机遇,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让在线创业创造“家业”。截至目前,我市农村电子商务年销售额达224亿元,直接解决就业岗位近3万个,成为全省唯一的农村电商创新发展示范区。
着力实施大搬快聚,推动富民安居。在全国率先探索解危除险、小县大城、众创空间、幸福社区等4种“大搬快聚富民安居”模式。
围绕“搬得下”,加快推进易地搬迁。通过集中安置、货币安置、兜底安置、飞地安置等方式,我市累计实现农民易地搬迁10.9万户共38.3万人,占全市农村人口的21.2%。围绕“富得起”,多措并举促增收。重点选择产业发展好、就业容量大的地方建设安置小区,加大对搬迁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有力推动搬迁农民“洗脚上田”再就业。根据抽样调查显示,我市农民搬迁后比搬迁前人均年收入增加1.6万元。围绕“融得进”,打通城乡统筹渠道。以户籍管理、农村产权、社会管理等领域改革为基础,畅通农民进城、安居、融合的路径,让搬迁农户由“农民”转“市民”后,既可以享有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基本权益,还可以继续享受相关涉农政策红利。
【作者为丽水市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