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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政治

小洞不补 大洞吃苦

——嵊泗县自来水公司原总经理贪污受贿案剖析

  嵊泗县发改局近日召开的一次党组会议上,局党组书记唐平波用亲身经历告诫班子成员:“针尖的窟窿透过斗大的风,我用自己曾经绊过的‘坎’告诉大家,只要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整改,一抓到底,以防小错变成大过!”

  唐平波所指的“坎”,究竟是何事?这得从他时任局长的县农林水利与围垦局发生的一起中层干部贪污受贿案说起。

  2016年5月10日,嵊泗县人民法院对县自来水公司原总经理王利生涉嫌贪污、犯罪案做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经查,2014年9月至2015年4月,王利生在担任县农林水利与围垦局农技站站长兼金泉公司嵊泗分公司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用苗木款收入不入账、虚增绿化工程苗木款发票金额等手段,多次侵吞公款共计4.56万元;另外,2008年至2015年初,王利生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贿赂的款物共计3.35万元。

  不管是转包造林工程收受贿赂,或是出卖苗款收入不入账贪污,还是虚增绿化工程苗木款套现贪污或违规超标接待等,王利生都是通过“金泉公司嵊泗分公司”这个重要平台来实现的。事实上,早在2013年,嵊泗县审计局在对县农林水利围垦局的审计报告中就指出金泉公司嵊泗分公司“事企不分”,建议该公司尽快纳入财政监管。由此可见,金泉公司嵊泗分公司的问题早已暴露,为何还会给投机者留下漏洞?

  在对问题线索经过分析研判后,县纪委监委立即对该案启动“一案双查”。核查发现,县农林水利围垦局对下属的农技站和金泉公司嵊泗分公司在管理上虽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在2014年6月也出台了新的财务制度加以规范,但在各项制度执行中并没有到位。

  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在嵊泗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看来,对于当时发现的金泉公司嵊泗分公司问题,县农林水利围垦局党组若能立查立改,一抓到底;原局纪检组能及时强化监督、督促整改,投机者也难有“钻空子”的机会,国家财产也不会有损失。

  经认定,该案的发生,王利生个人是主因,但党组主体责任缺失和原纪检组监督责任缺位,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反向加速催化的作用。2016年6月,一纸问责决定书分别送到唐平波和原分管领导张志芳、原纪检组长刘伟力的手中,三人因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管党治党不严,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为避免类似案件发生,随后嵊泗县纪委监委专门下发案件通报,对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组织提出从严治党管党要求,同时将县委巡察向下延伸至县属部门二级单位,重点加强对制度执行、财务监管的检查,实行巡察结果向社会公开,指导督促被巡察单位保质保量完成问题整改,切实提升整改效果。

  【执纪者说】 嵊泗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孙斌

  该案暴露了个别党组织和纪检组织没有真正认清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落实“两个责任”中存在搞变通、做选择、打折扣的问题,在制度执行、教育监管、问题整改上存在“过关思想”,在真抓真管、敢抓敢管、长抓长管上尚需使力气、加把劲。


浙江日报 政治 00007 小洞不补 大洞吃苦 2018-08-10 7871249 2 2018年08月1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