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好生活 催生公共美德
王明霞 李泽泉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道德风尚是一种社会意识,良好道德意识的产生来源于社会现实的发展状况。“三改一拆”直指客观环境的变化,也引起了人们主观世界的深刻变动,不仅改出绿色、改出空间、改出秩序,也改出公平正义,改出公信力和法律尊严,激发了社会道德进步,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提供了环境影响、价值导向及榜样作用。
“三改一拆”,遵循的是拆改结合的原则,拆是手段,改和用才是根本目的,也才能真正惠及民生。通过拆,彻底消除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环境安全和精神污染等隐患。通过改,成片成规模地消除了“脏、乱、差”现象,加强了配套设施建设,改善了公共服务、优化了人居环境、加强了文明建设,改出了美好生活。人生活在特定的环境之中,优美的环境给人以愉悦的感觉,置身于其中,可以陶冶情操,而情感是美德生发的起点,能够激发个体追求品质生活,修养心性。
通过拆改结合,在腾出的土地上陆续建起一大批教育、文体、生命健康等民生项目,使公共设施和配套越来越完善,不仅方便了居民的日常生活,也为丰富居民的精神生活创造了条件。城乡人居环境的优化美化,既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和谐,也是社会个体之间发展机遇更为公平的表现,拥有共同的、美丽的居住环境,利于社会的团结、稳定、和谐,激发个体美德成长。广场、图书馆、文化馆、体育设施等公共场所的建成,让城乡居民业余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激励人们追求精神之美。可见,“三改一拆”不仅为经济发展、物质富裕提供了空间,也为文化建设、精神富有创造了条件。许多群众反映,通过“三改一拆”,不仅增加了土地等稀有资源,还使人们转变了观念,增强了法治理念和规范意识,提升了道德水平。
生活是最好的德育导师。道德是在日常生活、日常行为中逐渐产生的,构建宽广的公众参与公共事业实践平台,是个体公共道德生长和成熟的必要条件。“三改一拆”本身就蕴含着浙江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向往,在推进工作中坚持群众路线,发动群众监督,获得公众的广泛参与和支持,“三改一拆”就是公众道德实践的大舞台。在公众积极参与创造美丽人居环境过程中,耳濡目染,逐渐增强认同感和责任感,在一定程度上获得积极向上向善的动力,养成良好的公共道德,自觉维护“三改一拆”的美丽成果。
道德风尚反映人们的内在品质、自我修养以及整个社会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和整体道德氛围。树立良好道德风尚离不开个体修养的提升,离不开文化的沉淀,但法制约束对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也会产生重要影响,甚至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在推进“三改一拆”中,省委决定将它作为法治浙江建设的大平台,全力打好“三改一拆”攻坚战,完善长效管控机制建设和防违控违综合管理系统,用制度建设杜绝违规行为,为民众的日常公共行为提供参照系,倡导民众自觉遵守公共规则,养成公共道德,共同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
【作者单位: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浙江科技学院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