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规划治短命建筑
天桥、BRT站台、大楼……近年,某省会城市一些市政设施,或投入运行不久即遭拆除,或还未建好就面临“解体”,被市民戏称为“短命建筑”。按照相关规定,民用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至少为50年。提前几十年“报废”,除了部分建筑是因为质量不过关外,绝大多数与城市规划缺乏权威性、连续性和预见性有直接关系。城市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从事前决策来说,建不建,在哪建,需要充分论证,多听民众意见;从事后监管来说,哪些该拆,哪些不该拆,应该有明确的标准规范。从一开始就把好关,健全审批、监督、问责机制,热衷于大拆大建的政绩冲动才能被有效遏制,城市建筑短命的乱象才能得到有效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