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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践行三严三实 加强作风建设

强化担当,能上还要真下

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瓯海区委书记 厉秀珍

  “上”和“下”是一对辩证关系。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这是“能上”的要求。只有解决了庸者、闲者、懒者的“下”,才能让更多的贤者、能者、勤者“上”。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传递出公职人员队伍没有“铁饭碗”的明确信号。笔者认为,以下四种干部必须“下”。一是让不作为者“下”。这种干部尸位素餐,在其位不谋其政、占位不管事、在岗不出力,使政府形象在老百姓心中大打折扣;二是让不胜任者“下”。这种干部的本职工作或出现重大失误,或不胜任,或不能及时完成目标任务,拖累了一方发展;三是让在重点任务和突发事件中失职者“下”。这种干部在重点任务和突发事件中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实、工作不力、失职渎职,要视情进行责任追究;四是让不适应岗位要求者“下”。这种干部岗位匹配性差,要及时作出调整。

  推动干部“下”是手段,不是目的。庸者“下”,是为了能者“上”。只有让那些不想干事、不会干事、干不成事的干部“下”,那些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才有位置、有空间。要把握好尺度,对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平职调整、改任非领导职务、停职、降职、辞职、免职等多种方式作出处理。同时,要做好干部教育培养、管理监督、激励保障、关心关爱等环节工作,提升干部水平能力,让“上”的干部更会干事,让“下”的干部也能找到干事创业的舞台。上去的可以下来,下来的也可以上去,实现了“上”和“下”的辩证统一。

  能否克服“好人主义”、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推进“能上能下”的关键。一些领导同志不敢担当、怕得罪人,是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重要因素。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敢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不当老好人,不姑息迁就,真正让“为官不为”者有所畏惧、受到贬责,让“为官不易”成为干部起码的要求、应有的状态。

  总之,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制度是基础,执行是关键。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于狠抓落实,而执行落实关键是领导要有责任担当。只有用“真下”来落实“能下”,让干部能上能下政策落地生根,才能营造选人用人的良好生态环境。


浙江日报 践行三严三实 加强作风建设 00014 强化担当,能上还要真下 2015-08-26 3991751 2 2015年08月26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