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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通报为何不实名

  吕玥

  近日,某地纪委查处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名干部受到党纪处分。这本是让人拭目以待、拍手称快的事情,但是遍览通报文件,却都是“主要领导”、“个别领导”等模糊字眼,令人长叹。

  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但这份通报在措辞严厉、口吻严肃的情况下,仍然把领导们的名字“保护”得严严实实,着实反差强烈,无异于自己打脸。如此通报,让人遗憾。哪怕有关部门在查处案件的过程中确实花了大力气,没有丝毫包庇,如此操作只是给当事人“留个面子”,但在公众眼里,却是大大的瑕疵。

  这样一来,不仅查处力度让人怀疑,而且无法真正形成舆论监督的压力。因为它丧失了通报本该具备的价值和意义,还容易形成了一股坏风气:让一些同级或下级单位错误认为这就是通报的“标准格式”,既然人家可以这么来,我也可以这么弄,结果就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变成一种新的形式主义。

  一份严肃的处理决定,必须事实确凿,有具体明确所指,否则无异于纵容违法违规者。通报就需实名。信息越公开,监督越有效。近年来,中央一再加大反“四风”力度,只有扎实开展实名通报,才能对违法违纪者起到教育、惩戒作用,对全社会起到警示作用,显示对不正之风的“零容忍”。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通报为何不实名 2015-06-11 3910094 2 2015年06月1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