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被杀案凶手伏法
本报金华3月20日电 (记者 张丹丹 通讯员 金法轩) 曾在金华轰动一时的叶店村村支部书记被杀案,凶手叶新华今天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故意杀人犯叶新华,男,1972年出生,高中文化,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叶店村人。2012年9月,叶新华所在的叶店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将宅基地审批价格调整为每平方米3000元。2013年5月,叶新华多次找村支书叶兆寅,要求以每平方米1000元的价格给自己批宅基地,均遭拒绝。5月29日,叶新华持刀连续捅刺叶兆寅左胸部三刀,致其抢救无效死亡。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叶新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叶新华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该案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叶新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