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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5版:人文·社会万象

奇葩之举何时绝迹

  沈吟

  “艾滋拆迁队”一波未平,“大妈拆迁队”风声又起。近日,中部某县出现一支“大妈拆迁队”,近20名中年妇女被组织起来,屡屡“助力”当地拆迁。

  一旦拆迁只追求效率,就容易绕过法律程序。“大妈拆迁队”看似文明,却依然触犯了法律。这一次,充当强拆人肉机器的大妈,据说每人可拿200元。

  打着各种名号的奇葩拆迁队,为何总是反复不断地出现?对于拆迁方来说,应有法治意识,合理合法动员被拆迁方,双方协商一致,利益达到最大化,而不能滥用暴力或软暴力,用另类的方式激化矛盾,否则,房子是拆了,可民心也会散。对于被拆迁方来说,除了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外,也应在合理范围内提出要求,而不是坐地起价。

  事实上,如果没有拆迁方的谋划指使和利益诱惑,大妈们不会被有序组织起来屡屡逼迁;如果没有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乏力甚至共谋,大妈们也不敢如此明目张胆。要把拆迁真正纳入法治的轨道,杜绝非法拆迁行为,还需要各方更多的努力。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下,各地应建立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维权机制和违法问责机制,并加强监管,严惩非法拆迁者和利益“保护伞”,让奇葩之举彻底消失。


浙江日报 人文·社会万象 00015 奇葩之举何时绝迹 2015-01-27 3772424 2 2015年01月2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