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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4版:人文·理论视野

发挥司法作用 推进依法治国

  魏新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论断,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系列新理论、新举措。人民法院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必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党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领导核心。党的领导必须落实到具体的法治实践和人民法院一切工作之中。人民司法事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法院必须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深刻认识坚持党的领导的重大意义。

  必须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观念。人民司法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人民司法也只有顺民意、护民权、解民难、谋民利、得民心,才能真正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要坚持司法为民,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民法院确立工作思路、制定司法政策、谋划司法改革、加强自身建设等,都要以维护人民利益为依归。

  必须确保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公正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也产生了发展不平衡和社会不公现象,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呼唤和要求更加迫切。司法必须努力实现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必须坚持不懈抓好法官队伍建设。法院职能作用发挥得如何,关键在队伍。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建立完善法官逐级遴选制度,全面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持之以恒地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确保法官队伍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积极实践者、坚定捍卫者。

  【作者为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


浙江日报 人文·理论视野 00014 发挥司法作用 推进依法治国 2014-11-03 3676185 2 2014年11月03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