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依法履职为民的路径方法
朱坤民
人大依法履职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设计的题中之义,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要求,是时代发展进步的现实需要。人大要立足法定职能、发挥独特优势,积极探索正确路径和科学方法,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切实为人民群众增进福祉。
在路径取向上,要着力“四个促进”,保持正确方向
促进民生实力持续增强,密切关注经济走势,加强对规划纲要、计划执行等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助推经济平稳增长;密切关注发展质量,加强对产业创强、自主创新中重要平台项目的监督,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密切关注城乡统筹,加强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美丽乡村创建、城市建设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助推城乡一体发展,夯实民生改善的物质基础。
促进民生事业不断发展,监督支持政府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社会救助体系、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让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更富裕;监督支持政府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文化产业、改革文化教育体制,让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富有;监督支持政府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大力发展体育事业,让人民群众身心更健康。
促进民生意志有效落实,通过开展“走基层”行动、拓宽群众参与渠道、用好代表网络履职平台,深入了解民情、广泛汇聚民智,使人大工作建立在深厚的民意基础上。
促进民生权益切实保障,推动政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职能转变,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推动司法部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推动全民普法和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和谐的良好环境。
在方法选择上,要做到“四个坚持”,力求科学有效
坚持多措并举,通过菜单式选学培训、代表联络站建设、“双岗建功”主题活动等载体,提高代表的议政督政能力;通过完善工作规则、会前集中学法、履职记实考评等办法,提高常委会的议事决策能力;通过健全内部运行、外部协作等机制,提高专工委的服务支撑能力。
坚持统筹兼顾,加强上下联动,组建专家智库,有效整合系统资源,凝聚人大工作合力;推行议题征集民调制、议题确定票选制,使人大履职更加紧贴中心、体现民意;实施联组发言、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组合式监督,适时启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手段,探索加强对全口径预决算、人大任命干部的监督,增强人大工作实效性。
坚持依规行权,注重人大工作规律性研究,组织创新项目评选,完善推动履职、改进作风、联系代表、服务群众等制度体系,提升人大工作科学化水平。
坚持结果导向,实行履职承诺制、项目负责制,健全目标管理机制;加强干部选育、文化陶冶,健全有效激励机制;科学设置评价指标、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健全绩效评价机制,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的群众满意度。
【作者为湖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