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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理论视野

着力深化人大财政审查监督

  楼小东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为做好新时期人大财政审查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重点。修改后的预算法,就加强人大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监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成效

  换届以来,我们以建立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体系为目标,以强化支出预算和政策审查为重点,以创新人大财政审查监督方式为抓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审查监督实效,切实为人民管好“钱袋子”,与时俱进做好人大财政审查监督工作。

  大力推进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体系建设。明确提出了推进全口径预算决算体系建设的“路线图”和“时间表”,2014年首次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提交省人代会审查。

  突出重点开展财政资金审查监督。加强部门预算审查监督,逐年扩大省级部门预算提交人代会审查范围,每年选择两个部门预算重点审查;加强专项资金审查监督,每年选择一类专项资金开展监督,促进专项资金的清理、规范和整合,推动建立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加强政府性债务审查监督,防范债务风险。

  健全财政审查监督机制。建立会前“三审”机制,夯实人代会预算审查基础。探索专题询问、多委联动监督模式,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充分发挥代表、专家和审计部门的作用。加强代表培训,建立专家库,邀请专家评审预算草案,强化预算审查智力支撑。通过制定审计条例加强对审计工作的支持,重视审计结果运用,加强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

  问题

  从工作实践看,当前人大财政审查监督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如何进一步推进预算编制和审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完整性,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全覆盖,把政府通过融资平台举借的债务等纳入人大监督,真正将政府所有收支纳入预算并上会审查。

  如何进一步规范细化预算的科目编制和相关说明解释,真正把每一笔钱的用途交待清楚,使人大代表能“看得懂、审得上”。

  如何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动态的全过程监督,做到程序性监督和实质性监督并重。

  如何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和机制,加强人大财政审查监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自身能力水平,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能。

  对策

  做好新时期的人大工作,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在财政审查监督工作中树立问题导向,找准着力点,采取硬措施,真正见实效。

  要认真贯彻修改后的预算法。大力加强对新预算法的学习宣传,及时修订我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进一步增强政府及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法治意识,强化预算约束,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水平。

  要推动政府预算完整规范和公开透明。统一各类预算草案的编制规范、格式文本,探索独立编制债务预算,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活动,明细反映各项收支具体情况。推进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明确公开时限,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要加强对预算执行和决算的审查监督。推进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全过程监督,继续加强对部门预算、专项资金、存量资金以及财政资金使用监督,大力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

  要进一步加强人大预算审查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大财政审查监督水平。

  【作者为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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