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涨不动”了
限购就能松动吗
新华社记者 华晔迪 罗宇凡
房价“涨不动”了!这是国家统计局最新公布的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数据透露出来的信息。这似乎又给近期不绝于耳的“取消限购”呼声增添了砝码。在此之前,在不时传出一些地方楼市“销量大幅下滑”“价格下行”“房地产企业濒临倒闭”的消息声中,市场中关于放松房地产调控尤其是“取消限购”的呼声趋强。
限购能否就此松动?先来回顾一下限购政策的出台背景和初衷:在投资投机性需求簇拥房价持续快速上涨过程中,国务院2010年4月出台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目的在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在提到“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时,通知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从通知中看,限购政策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掌握,而就各地情况看,限购政策能否松动,则应以是否达成“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为准绳,而不能仅仅以房价“涨不动”为指标。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看,多数城市房价不管是环比还是同比依然处于上涨中,一些城市同比涨幅仍然远超当地居民收入平均增速。
一些地方对此保持清醒认识。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在回应近期关于部分城市松动限购、放宽房贷的传闻时明确表示,将继续严格执行调控政策,丝毫不会放松,将继续加强市场监管,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
应该看到房地产市场调控的艰巨性、长期性,过往持续数年的宏观调控,政策愿望不可谓不美好,政策执行力度不可谓不严厉,结果远没有达到预期,充分说明房价的回归之路可能很不平坦。事实上,就在去年,市场还曾出现过热点城市“地王”频现,成交量上升和房价快速上涨势头。此时,一旦放松,难说不会出现房价反弹甚至暴涨局面。
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房地产因其产业带动面广,常被地方政府作为“支柱产业”去培育。但先行国家经验教训昭示,房地产本质上是居住空间的分配手段,应坚持“居者有其屋”的公平原则。除非发生严重的经济危机,需要房地产业短期支撑而实施刺激政策之外,不能长期将房地产业作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支柱产业去依赖。否则,会因“本末倒置”加剧贫富不均、投机盛行和实业萎缩而危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即使房地产遭遇行业周期,对宏观经济有不良影响,在政策调整上各地也当慎之又慎。试想,如果楼市出现疲态,就争相取消或变相取消限购政策,延续的是经济刺激的老思维,若由虚假需求来刺激楼市,只会促成更多“空城”“鬼城”诞生,而其涨得快、跌得更快的后遗症终将带给市场致命打击。
不过,必须指出的是,作为一种行政手段,限购政策确实存在不足之处,比如集中式“一刀切”的直接调控模式会误伤到独生子女家庭父母随迁就近养老和人才引进等刚需。从长远来看,除少数超大城市之外,必须逐步以信贷、税收和目标管理等措施来维护房地产健康发展。
应该看到,我国各地生产力发展水平差距大,不宜采用“一刀切”的调控政策,应尽可能调动地方政府自主出台调控政策的主动性和创新性,待取得成效后,再进行总结推广。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分层次、分阶段地有序实施房地产调控政策,从而实现短期与中长期房地产调控的接轨。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