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厚植“三观”
陈先春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三观”,实现实践成果、理论成果与制度成果三者的有机统一,是新时期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形成良好作风的内在逻辑和必然要求。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制度是管党治党最有效的办法。要从根本上解决作风问题,关键是建章立制,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一是制度设计的科学性。“三观”的核心是如何处理好公与私的问题。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主要是要按照防止利益冲突的原则要求,把利益公开、利益回避和利益处理作为制度设计的一个统一整体加以考虑,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编织无缝的制度网,形成闭合的制度群。
二是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实践证明,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制度建设应遵循一条基本原则:于法周延、于事简便。这就要求我们在制度建设中坚持删繁就简的原则,既要重视基本制度又要重视具体制度,既要重视整体规划又要重视单项设计,使制度尽量简单、明确。同时,对不完善和有缺陷的制度,要进行补充和完善;对需要细化的制度,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对已经过时的制度,要适时加以废止;对可能出现的新问题,要及时制定新的制度予以防范。
三是制度公开的透明性。制度的要义在于公正,公开是公正的前提。一项制度如果能够得到绝大多数人的理解与支持,那这项制度就能够得到很好落实,相反,如果大部分人不能自觉执行,仅靠领导者去身体力行和督促执行,那要真正落到实处是非常困难的。既然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那么在制度运行的过程就要走群众路线、公开透明。
四是制度运行的强制性。制度的效用不仅取决于制度本身的科学性、针对性、适用性,而且取决于制度执行力的大小。我们要综合运用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明察与暗访等多种方式,做到有问题能及时发现、发现问题能有效解决、已解决问题不再反弹,畅通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实效。建立制度执行检查评估和考核评价机制,完善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促进监督的常态化和规范化,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作者为省委宣传部理论处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