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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财税之窗

假账偷税“反蚀一把米”

  中小企业纷纷苦练内功转型升级应对危机,而淳安县某家具厂却专门聘请税务代理人员为其建“假账”,办理虚假纳税申报,财务人员暗地里做“真账”,挖空心思动起偷税念头,到头来却是“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终被税务机关查处。

  该家具厂主要从事木制家具的加工、修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最近两年合计缴纳增值税不到5万元,但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有239万余元的规模,可年均销售收入却只有50万元左右。

  这种不正常现象引起淳安县国税局稽查局的注意,并迅速组织稽查人员对该厂进行经济税收等指标全面分析,发现该企业存在重大涉税疑点。据此初步判断该企业存在隐瞒销售收入的涉税违法嫌疑。于是稽查局决定立案稽查,采取兵分两路对企业实施突击性依法调账检查。一路直奔厂部仓库等重要稽查点,发现厂内各个部门非常详尽的原材料消耗比及生产流程图;另一路直奔财务室,发现企业一名财务人员正在记录什么。稽查人员在其财务人员匆忙覆盖的报纸下发现了一本明细账,相继在办公桌旁的一个柜子里找到企业记账凭证和各类明细账。据核实,所有这些均为企业“账外账”,由出纳负责记录,内容详实,原始凭证主要为收款收据。

  淳安县国税局通过调查认定,该家具厂在最近两年内,利用做假账的方式,隐瞒销售收入157.8万元,少缴增值税20.7万元。据此依法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及罚款三项共计金额33.9万元,并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一家年纳增值税不到3万元的“小”企业,在短短两年间,偷税金额居然有20余万元,超过其实际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四倍,其行为终究难逃税法的惩罚。

  (方永贵 汪新强)


浙江日报 财税之窗 00011 假账偷税“反蚀一把米” 2009-12-11 48256F32002924A64825766C001023EF[B1-顾志鹏] 2 2009年12月11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