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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岛屿消失背后:
海岛保护走向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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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海岛发展须“保护至上”
童颖骏
  “像黄药师那样去当岛主”,一度曾是身边实力人士的时髦口号。

  2003年,国家海洋局、民政部、总参谋部联合发布《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首次明确提出无居民海岛属国家所有;个人或机构履行申请审批程序后可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租用期最长为50年。

  海岛数量排全国第一的浙江,在这场“岛主梦”中引人瞩目,仅舟山市,2005年就吸引了社会资金30亿元。

  截止今年5月,浙江省已有300多个无居民海岛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开发利用。开发方式包括从事海水养殖,发展海岛旅游,建设渔港、临港产业和仓储基地等。

  与之相比,炸岛炸礁、填海连岛、围海筑堤、开山采石等急功近利的开发方式,更是容易造成对海岛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毁灭性破坏,甚至导致岛屿消失,这在全国都不乏先例。

  因此,浙江省政府于2007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无居民海岛管理工作的通知》,就暂停了热闹一时的无人岛开发利用项目的审批,以保护无居民海岛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而当年1月1日起施行的《宁波市韭山列岛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破坏该海岛保护区可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

  就连最近正在进行中的无居民海岛名称规范工作,也可以看出浙江人对于海岛保护的较真。

  方康保介绍说,在浙江的无居民海岛中,无名岛占了1/4。有名称的海岛重名率也很高,有的一岛多名,有的一名多岛,有的名称不雅,甚至低级庸俗。

  名正,则言顺。由省民政厅统筹开展的无居民海岛名称规范工作,预计将在近期完成。这将对海岛数量核实、海岛规划编制等产生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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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今日关注 00010 海岛发展须“保护至上” 童颖骏 2009-7-3 48256F32002924A6482575E5001F3E13[A1-童颖骏≈B1-朱永红]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