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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5版:新闻周刊·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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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为了让腿疾的女儿读书,11年来,母亲搀扶着女儿当“陪读”——
11年,扶着女儿去上学
■本报记者 陈洪标 报道组 周武军
  中午放学,宁海县技工学校07(8)班的学生陈红霞手挽着母亲应菲娟,费力缓慢地往家走。因为腿有残疾,陈红霞行走的姿势很“奇怪”:走路一摇一摆,膝盖弯曲着,脚跟几乎不沾地,左脚有些向外撇……

  11年的求学路,就如同这条回家路,陈红霞每天都是靠着母亲的搀扶一路走来。而应阿姨更是效仿古代“孟母三迁”,为了女儿好好读书就近上学,搬了三次家。

  女儿腿有残疾

  母亲成了女儿的拐杖

  今年20岁的陈红霞,是宁海越溪乡山头应人。出生时,她和其他孩子并无两样。但随着慢慢长大,应菲娟夫妻俩惊讶地发现,女儿不能像同龄孩子一样坐立、行走。甚至小她5岁的妹妹会走路时,陈红霞还只能整天趴在凳子上。

  在陈红霞6岁时,应菲娟夫妻俩就送她到上海检查,结果查出脑袋里有一个先天性肌瘤,压迫着大脑神经,使她失去了平衡能力,并影响了她的语言能力。

  发现病根之后,应菲娟夫妇马上凑足钱给小红霞做了一次大手术。但陈红霞的双腿并无明显好转,因为失去了平衡能力,走路上学需要有人搀扶。

  在医生的建议下,陈红霞8岁开始锻炼走路。“帮红霞练走路时,我面向她,双手抱住她身体慢慢往后退,红霞就一点点朝前挪。看到女儿不停地摔倒磕伤,我非常心疼……”应菲娟说。

  锻炼了一年后,陈红霞已能稍稍行走。但看她走路,令人不禁捏一把汗:陈红霞会不自觉地偏离方向,而且一旦行走便无法自控停步,需要有人帮助“刹车”。由于她走路全靠脚尖和前脚掌着地用力,球鞋的鞋尖和鞋底前半部经常磨穿。

  尽管这样,应菲娟坚信女儿的腿总有一天能好起来,所以她要一直陪在女儿身边,而且要用徒步的方式,来锻炼女儿的双腿,希望腿有残疾的女儿,心不能残,能有奇迹发生。

  “陈母三迁”

  为女儿就近上学

  9岁时,陈红霞才上了半年幼儿园。看到其他孩子背着书包去学校,她非常羡慕,吵着也要上小学。但一个几乎不能行走的孩子去读书,怎能让人放心!应菲娟和丈夫商量后,决定当女儿的“专职陪读”,由做水电工的丈夫打工养家。

  当时,陈红霞就读于越溪乡的金钥匙希望小学。应菲娟特地从山上搬下来,在离小学数百米远的地方租了一间房,每天早中晚接送女儿四趟。

  与其他健全孩子的母亲相比,应菲娟的伴读生涯艰难了许多。刚开始上学时,小红霞刚学会走路,生活不能自理,应菲娟的生活几乎就围着她转。上学,她搀着女儿一步一步走到学校,女儿上课,她站在教室外的窗边看着女儿;下课时,给女儿送水喝,陪女儿上厕所;有时,还牵着女儿的手,在操场上溜达一两圈,进行锻炼。半夜,应菲娟得起床扶女儿上厕所。“那个时候,我就盼望着她的身体能慢慢恢复,能够像其他孩子一样健康成长。”应菲娟说。

  周末要上山回老家,应菲娟就用自行车推着女儿到山脚下,再扶她慢慢上山,回一趟家起码要花两个小时。

  到了初中,陈红霞的生活自理能力强了一些,身体状况也有所好转,但是跟正常人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放心不下女儿的应菲娟,继续着自己的伴读生涯。虽然越溪中学和越溪小学相邻,但是为了让女儿少走两步路,应菲娟还是搬了一次家,租住到了越溪乡农贸市场旁。初中的学业繁重了许多,因为身体的原因,陈红霞的学习速度比同学慢很多。人家吃晚饭前就能做完作业,陈红霞却要做到十一二点。无论多晚,应菲娟都是陪伴着女儿,一直到初中毕业。

  初中毕业,对应菲娟母女来说是一个考验,让女儿继续读书,还是放弃学业,是母女要做的选择题。“不读书就没有希望。”看着女儿的身体,应菲娟下定了决心:“只有让她学会一技之长,以后才能在社会上立足。”

  2007年9月,应菲娟扶着女儿进了宁海县技工学校,读电脑财会专业。应菲娟又从越溪搬到宁海城区,在学校附近的大桥李村,租了一户人家的一个房间。到了周末,应菲娟还要赶回老家料理些农活,留下小女儿来照顾姐姐。

  虽然现在租的房子离学校只有200米,过两个十字路口就到了,对常人来说,只要花费几分钟的时间,但对应菲娟母女来说,却是一段漫长的距离。每天上学放学,母女俩要相搀相扶走四趟,每趟要过两个十字路口,她们每走一步都要付出比常人多几倍的力气。遇到下雨天就更麻烦,应菲娟一手搀扶女儿,一手打伞,陈红霞走路又不时要偏离方向,她总是将伞往女儿的方向靠,宁可自己被淋湿。

  这样的路,应菲娟已经走了11年,从女儿读小学一年级开始,不管刮风下雨,她总是按时送女儿上学,准时接女儿放学,从没有落下一天。

  唯一的愿望

  女儿毕业后再扶着她去工作

  尽管学校里的老师和同学多次提出,在放学时送陈红霞回家,却被应菲娟谢绝了。“在学校里已经够麻烦大家了,回家就不再辛苦你们了。”

  去年,母女俩的故事被宁海县技工学校2000余名师生及家长,推选为“感动校园十大事迹”之一。

  “这么多年,我已经习惯牵妈妈的手,感觉很温暖,很踏实。如果我自己走路,心里会感到害怕……”但是,懂事的陈红霞也告诉记者:“我要努力锻炼自理能力,减轻妈妈的负担,这是对她最好的报答。”

  谈起自己11年的付出,今年44岁的应菲娟没有半句怨言,想到更多的还是女儿的未来。“我现在唯一的愿望就是女儿毕业后能找到一份自力更生的工作,那时我再扶着她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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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新闻周刊·民间 00015 11年,扶着女儿去上学 ■本报记者 陈洪标 报道组 周武军 2009-6-25 48256F32002924A6482575DD002E45B8[A1-陈洪标≈B1-沈宇翔≈B1-杨新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