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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9版:浙江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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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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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以农民满不满意为标尺
——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情况综述
  农民建房零收费、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审批更加便捷、征地补偿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村集体组织……一项项惠农强农护农政策措施的出台,是我省国土资源系统推进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际行动。

  开门纳谏听意见

  时下,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正在开展以百场座谈集民意、千名干部下基层、万份调查进农户为内容的“百千万”活动。

  为充分了解本系统行风建设特别是在涉农服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通过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评议的内容、重点,公布投诉的渠道,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通过现场征询、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开展问卷调查、公开接受投诉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开展“公述民评”活动,组织机关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国土资源所长向涉农用户代表述职,接受代表现场评议。上虞市国土资源局共发放征询表200份,收回186份,并对征询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与此同时,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广泛开展“三查”活动,即查一查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强不强,查一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自觉性高不高、查一查贯彻强农、惠农、护农政策措施实不实。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把农民群众反映、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重点,尤其是对涉及规范农民建房用地收费、依法及时足额落实土地征用补偿费以及农业经营主体生产配套设施用地服务等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全系统组织千名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农村、深入农民中,主动听取了解农民、专业大户、乡村干部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服务对象的意见,查找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措施。

  出台措施惠民生

  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审批程序简化,涉及国土资源系统农民建房收费规范,全省绝大部分县(市、区)实行了涉及国土资源系统农民建房零收费,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绍兴市、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分别出台了《绍兴市区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审批试行意见》、《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市区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审批办法》,完善农业配套设施用地管理政策。绍兴市国土资源局简化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审批程序,明确办结期限,规定国土资源部门在市农业部门完成确认后,在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该局还制作了用地审批表、用地申请报告、复耕承诺书等格式文本,编印了有关政策的宣传小册子,送到种粮大户、专业户和农业龙头企业手中,方便办理农业生产配套设施用地审批手续。

  为解决农民建房难的问题,各地在预安排年度新增计划用地指标时,一并考虑农民私人建房用地和其他各业用地需求,并将指标分解到各乡镇、街道,以确保农民建房用地。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调高土地区片综合价,开展征地补偿费发放情况检查,确保农民的利益。

  据统计,自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共出台各项惠农强农政策措施69条,组织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各类检查92次。

  落实整改促行风

  “你好,请坐,请问……”这是6月初省国土资源厅组织行风监督员赴宁波、金华等市县国土资源局的办事窗口和基层国土资源所暗访时,听到的最常用的语言。

  着眼于发现薄弱环节和带有普遍性的问题,着力于提出整改措施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坚持纠建并举。在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省国土资源厅要求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抓住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这一关键,立足于“自查自纠、边查边纠”,从小事做起、从细节抓起。同时,省国土资源厅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和跟踪问责制,对监督检查和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不护断、不遮掩,及时向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发出通报,责令整改,尤其是对只“评”不“纠”、甚至边“评”边“犯”的现象,进行责任追究。

  (陈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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