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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9版:浙江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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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科学发展 保护耕地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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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案件
· 绍兴县“四法”倒逼企业节地挖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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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2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绍兴县“四法”倒逼企业节地挖潜
  绍兴县“四法”倒逼企业节地挖潜

  

  按语:“365”节约集约用地实施方案是我省“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年多来,各地各部门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在六大节地工程、十大示范试点上创造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取得了显著成效。

  

  

  如何盘活利用好有限的用地空间?绍兴县在原有的“亩产论英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节约集约用地机制,针对部分工业企业存在闲置土地的实际,采用“市场调节、源头管理、跟踪督促、综合验收”这“四法”,倒逼工业企业节地挖潜。去年,全县盘活闲置土地面积4052亩,今年上半年又盘活闲置土地1200亩,全年预计可盘活3012亩。

  以价格为杠杆

  加强市场调节

  为防止部分工业企业拿地成本过低而出现“多占少用”、“宽打宽用”、“低效利用”等不合理用地现象,绍兴县充分运用土地价格和土地税收两大价格杠杆,倒逼企业节约集约用地。

  一是逐年调高工业地价。2008年,绍兴县在过去连续四年以11.7%的高比例调高工业用地价格的基础上,再度调高到平均每亩23.06万亩,同比增幅8.67%。

  二是及时调整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采取“提标准、稳基数、重激励”的办法,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将全县划分为三级区域,一级:年税额标准由2007年的8元/平方米调整到今年的10元/平方米;二级:年税额标准由2007年4元/平方米调整到今年的8元/平方米;三级:年税额标准由2007年的2元/平方米调整到4元/平方米,各区域平均增幅达75%。

  三是全面推行工业用地市场化操作。2008年全县工业招拍挂出让供地97宗,面积3070亩,收缴出让金5.76亿元。

  四是加快建设用地供应速度。建立健全新增用地指标与各镇(街)存量土地的盘活情况直接挂钩制度。该县2008年、2007年、2006年新增建设用地供应率分别达到60%、90%、100%,全部超过省定标准。

  以会审为抓手

  强化源头管理

  对新增建设用地项目,绍兴县完善工业项目集体会审制度,实行“投资强度”与“双控指标”的“一票否决”制。对投资强度达不到220万/亩、容积率达不到1.1以上、建筑密度达不到40%以上、绿地率超过15%的工业项目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2008年,全县工业企业亩均投资强度248.8万元/亩,同比增长8.2%。2008年通过会审的浙江金鑫化纤有限公司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面积30亩,每亩投资强度高达644万亩。同时因“投资强度”或“双控指标”不达标而退件19次,核减用地150多亩。

  绍兴县鼓励企业内部挖潜。对行业无特殊要求的新建或翻建工业项目,一般应建3层以上6层(含6层)以下的多层厂房,不得建造单层厂房;对加层改造的厂房应控制在6层及6层(含6层)以下;符合高层厂房建设条件的,鼓励建设高层厂房。新增工业用地,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符合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在企业原有建设用地上加层改造、提高建筑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并减免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

  绍兴索密克公司重新调整厂区布局,降低绿化率,改造旧厂房,向空中要土地。作为重机械行业,很多设备不宜居高,但该公司还是对原先的单层厂房进行了合理改造,翻建成2至3层的楼房;同时,该公司还通过降低绿地面积,在原索密克绿园上建起了工艺更先进、规模更大的油漆涂装车间及半成品仓库,以此满足了扩大生产规模的需求。

  以盘活为目标

  全程跟踪督促

  绍兴县强化工业用地的批后监管,对盘活利用闲置存量土地进行实地督查,鼓励企业实行“零土地”技改。

  今年1月至5月,华舍街道共实施“零土地”技改项目6个,完成投资额11007万元;同时该街道从中穿线搭桥,帮助宝业集团引进机械类项目7个,盘活该集团原用于住宅产业化建设用地192亩。

  强化项目落户签约履约管理。业主单位在签订项目落户协议时,必须向所在镇(街道)、开发区或相关职能部门缴纳工程开竣工履约保证金,原则上工业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不低于出让总额的10%,最高为每宗500万元。

  强化存量土地处置。对长期闲置土地的业主单位进行媒体公告,先后在《绍兴县报》曝光公告了6家存在长期闲置土地的企业;对工业存量土地面积在30亩以上且闲置时间在1年以上的企业,在闲置土地未盘活利用前,不受理其新增用地工业项目落户申请。

  加大土地闲置费依法征收力度。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开工时间约定,对闲置时间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已出让土地,应按有关法规征收相当于土地出让金20%的土地闲置费,并责令其限期复建,重新签订用地履约协议。2008年,依法征收闲置费1458.88万元。

  对闲置时间2年以上的地块,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漓渚镇对一块2年迟迟未开工建设的245亩的土地,动真碰硬,依法收回了该地块上的3家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并重新计划招商后,这里落户13家企业,投资额从原来的8000万元左右提高到6亿元以上,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益。

  以合同为标准

  做好综合验收

  绍兴县严格项目竣工综合复核验收。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和投产后的第一个完整生产年度内,产出和投入未达到约定要求的,能核减用地面积的,应予核减并按闲置土地收回;不能核减用地的,停发房产证,暂停换发规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证,限期追加应到投资和产出,并按新的工业土地出让时价重新确定项目地价,补缴出让金。

  2008年,因改变用途或超容积率建设等原因,绍兴县共对17宗项目用地进行依法处置,追缴出让金2.39亿元。严格控制项目分期建设,用地50亩以下的一律不得分期建设。2008年共验收合格项目271个,投入产出比为1:2.4,同比增长42%。(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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