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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4版:万家灯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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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6月11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最近,“请人告自己”的有点多
——如何防范离婚中的假诉讼
本报记者 陈洪标

  离婚了,哪一天,女方却突然成了被告:一个陌生人告他的前夫欠了巨额债务,女方不得不被前夫捆在一起还债。可是最近法官们却发现,越来越多的此类案件中,原告就是前夫请来的。“请人告自己”的苦肉计,正成为离婚诉讼中的新陷阱。

  假离婚离出一身债

  46岁的袁女士怎么也没有想到,丈夫宗某会这么狠。为了能满足丈夫想要孩子的愿望,她同意了丈夫提出的为期一年的假离婚,在丈夫的离婚协议上签了字。

  结果,袁女士不但连住的地方也没有,最后还被一个陌生人告了,要求和丈夫一起还债25万元。

  袁女士说起这件事,脸上的表情一直很痛苦。2002年,离异的袁女士在小姐妹的介绍下,认识了办小厂的宗某,袁女士辞掉了自己的工作,帮宗某做最辛苦的销售工作,一个月拿800元工资,两人一起干了两年,小厂生意开始好起来了,2004年9月30日,和宗某登记结婚。

  2006年袁女士得了宫外孕,做了手术后,不能再生育了。一直想要个孩子的宗某,竟然到网上去找人代孕。不久,宗某还提出和袁女士假离婚,到外面找个女的生个小孩后,再复婚。

  2008年1月,袁女士不得不答应丈夫的假离婚。因为袁女士想反正一年之后复婚,所以,离婚协议上就写着双方无共同财产,无共同房产,也无共同债权债务。

  假离婚后,宗某让袁女士一直在厂里工作,后来,宗某让她不要上班了,在家好好休息。没想到,到了7月份发工资的时候,袁女士发现自己因旷工12天被开除了,工资被扣发。

  这时候,袁女士发觉不对,一了解情况,才知道自己上了宗某的当。这次假离婚变成了真离婚,连住处都没着落的袁女士和朋友一说,大家就劝她找劳动仲裁去讲理。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后,宗某同意一次性补偿给袁女士5000元。

  此后不久,袁女士突然收到一份法院的传票,自己成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被告,令她奇怪的是,自己从来不认识原告,一看原由,说是宗某因生意上困难在2007年向原告借了25万元,到期后一直未还。因借款时间宗某和袁女士的夫妻关系存续,故要求宗某和自己一起承担借款和利息。

  袁女士认为这是宗某和原告串通,找人告自己,一起来诈她。所以,在去年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她律师也没请,相信自己能说清楚。

  结果,袁女士因拿不出宗某和原告串通的证据,没被采信。袁女士被判和宗某一起归还原告25万元借款和9000元利息。

  袁女士提起上诉后,代理律师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宗某写原告的借条和离婚协议书上的笔迹进行鉴定,今年3月5日,杭州市中院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结果发现,25万元借条上宗某的笔迹形成时间比离婚协议书上的笔迹要晚,这张借条的真实性就算是真的,那也是在离婚协议后所写的借条,和袁女士无关。

  5月13日,杭州市中院作出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至此,法律还给了袁女士一个公正。

  她说,悔不该轻信他人。如果当初就搞清楚,无论真离还是假离,也就不会让人钻了空子,也用不了经历这么可怕的陷阱。

  离婚前连输三场官司

  婚离了,却莫名其妙地背了一身债。

  30岁的张某和沈某都是萧山当地人,2002年3月结婚,第二年孩子出生后,夫妻关系开始不和,两人互相怀疑对方有外遇,并一直处于分居状态。

  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于2007年12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离婚。

  就在离婚官司审理期间,张某的3个朋友分别拿着总计31万余元的欠条,向萧山义蓬法庭起诉张某和沈某。

  萧山区法院义蓬法庭对三起借条官司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过程中,沈某并没有提交证明这三笔借款是张某个人债务的证据。义蓬法庭作出判决:张某及沈某共同归还欠张某的3个朋友的共计31万余元借款。

  沈某一直不相信家里有那么多外债,并怀疑张某在背后搞鬼。她向警方报案,反映张某和朋友之间根本不存在欠款和借款。

  警方介入调查之后,3个朋友承认是受张某指使打假官司,所谓的借条全部是假的。随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对三起借款官司依法进行改判。

  今年5月14日,萧山区法院经审理后以妨害作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3年,他的3个参与作伪证的朋友也分别被判刑。

  为分财产让舅舅告自己

  离婚中的突然遭遇让人防不胜防,祸源都在于虚假诉讼。

  朱某与妻子闹离婚,朱某的舅舅吕某突然将朱某夫妻告上法院,要求朱某夫妻共同归还借款本金277万元及利息10万元。

  吕某向法院提供了4张借条的复印件,并向法院申请对朱某夫妻在外地的房产和银行存款进行财产保全。

  虽然该案在诉讼主体、证据形式上没有什么瑕疵,但法官在审理时充满疑问:吕某只是退休工人,哪来那么多钱?

  就在这时,朱某的妻子向法院反映该案涉嫌虚假诉讼,借条是吕某和朱某合谋伪造的。

  经查,法院先后受理了以朱某夫妻为被告的案件16件,诉讼标的额达480余万元。吕某申请保全的存款均为朱某妻子名下的存款。

  通过调查,两人不但无法提供转账凭证,甚至连借款细节都对不上。近3万元的诉讼费和15万元的财产保全保证金等均由朱某垫付。

  在事实面前,吕某最后承认是朱某与其串通捏造所致,真实债务仅为5万元。

  查清事实后,法院裁定撤销相关案件,朱某被处以司法拘留。

  如何防范假诉讼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到5月份,全省经法院审理确认在离婚诉讼案件中属于虚假诉讼的假官司多达67起。

  经办的法官告诉记者,这类案件主要有三方面特点,一是当事人之间一般存在亲属、朋友等特殊关系。原因是找亲戚或朋友造假进行诉讼,成本较低、操作方便、易于得逞。二是为了避免露出破绽,当事人大多委托诉讼代理人单独参加诉讼,即使参加诉讼,也不会进行实质性的诉辩对抗,多为“自认愿还”。三是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比较普遍。

  但这类离婚案件中发生的虚假诉讼,配偶往往有所察觉,却苦无证据。

  那么要如何进行有效的防范呢?

  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徐建民律师提供的办法是,双方当事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可以签这样一个协议,债权债务必须在双方知情和同意的情况下发生,如果单方产生的债务由单方承担,这样写明后,万一今后出现情况,对外虽然还是要共同承担,但对内就可以按协议规定,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谁单方产生谁承担。

  其次在离婚时,签订离婚协议一定要慎重,特别是在财产分割中要清楚,在出具欠条(借条)时,一定要规范,不要被对方钻空子:例如利用欠条(借条)上没有大写的汉字数目,故意在阿拉伯数字后面加“0”,增加欠(借)款数额;有的利用条文内容与签名之间留存的较大空白,模仿出具人笔迹添加欠(借)款内容;有的是撕掉原有落款时间重新书写,以达到欠款行为在诉讼时效期内的假象。另外,在遭遇到这样的虚假诉讼时,要在审理过程中积极应诉和举证,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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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万家灯火 00014 最近,“请人告自己”的有点多 2009-6-11 48256F32002924A6482575C700497B1F[A1-陈洪标≈B1-庞承];浙江日报000142009-06-1100026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