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朋友,如果您有税收方面的疑问需要解答,请发电子邮件至taxask@163.com,或致函: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浙江日报服务专刊部财税之窗收,邮编:310039。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问:我们是一家新办企业,请问该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答:纳税人按季度申报纳税,年终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于每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提交以下纳税申报资料: 1、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或外商投资及外国企业所得税(季度)纳税申报表; 2、财务报表。
以上纳税申报资料各一式三份,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审核后签收,将申报数据录入电脑,在申报表上加盖“征收章”。同时将纳税申报资料退还一份给纳税人。
享受增值税减免企业
问:请问什么样的企业或者经营什么样的产品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
答:享受增值税减免的对象有民政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饲料、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软件、集成电路产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其他符合规定的项目。
(本期解答:浙江省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