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苏州工商局获悉,为规范私家车等机动车车体广告发布,该局与该市公安局共同制定了《苏州市机动车车体广告设置和发布管理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成为全国首部为私家车车体广告“解禁”的地方部门规范性文件。
据了解,尽管该规定允许私家车做车体广告,但广告性质仅局限于车主所在单位的形象宣传,经营性广告仍被禁止,违者可处以3万元以下罚款。
据介绍,该规定允许6种车辆在车身发布“自设性广告”——大中型客车;专业运输单位厢式或其他载货汽车;公路客运车辆;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车辆,如煤气公司、自来水公司、中国移动公司、保险公司等;单位自有厢式货车;服务于企事业集团的单位自有车辆以及在职员工自有车辆。
(据《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