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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3版:经典浙江·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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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逼出来的“第三委”
——访武义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设计推动者骆瑞生

本报记者 徐晓恩 武义县报道组 朱跃军 徐 勤
  骆瑞生,1957年出生,2002年12月至2006年12月任武义县委副书记兼县纪委书记。期间,骆瑞生组织了武义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实践和探索,为这项荣获“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入围奖的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制度作出了努力。他现为武义县政协主席。

  村党支部、村委、监委——武义县500多个村里,“三委”的招牌并列而立已经3年多了。在村级权力架构中,武义县创设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两委”并列,直接参与村级事务的决策与监督。

  说起这场曾引起不小轰动的村级民主试验,武义县这项制度的设计者和直接推动者,原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骆瑞生仍然兴致很高。他说,在农村的自治过程中,必须有权力的制衡。没有监督,基层民主只能是“半拉子民主”。

  骆瑞生说,分权治村变革,一开始是不得已而为之。

  2000年以来,武义县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推进,村干部手中掌握的权力资源越来越多,而约束村干部权力的制度和监督却十分薄弱。该县白洋街道仅2003年就查处了5个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

  骆瑞生说,他当时分管信访、社会稳定、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强大的工作压力迫使自己挤出大量的时间,深入农村,走进群众中调研,萌发了寻求制度创新的冲动,并很快找到了催生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灵感。

  2004年初,骆瑞生带领工作组,进驻问题较多、上访不断的白洋街道后陈村,激动人心的后陈村民主试验拉开了序幕。6月18日,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后陈村《村务管理制度》、《村务监督制度》在村民代表会议上顺利通过,并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村务监督委员会。以一个机构、两项制度为标志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诞生。

  骆瑞生说,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受村民代表会议委托独立行使村务监督权。监委会人员采取回避制度,由非党支部、村委会成员及其近亲亲属的村民代表担任。村委会按制度办事的,监委会支持和保障其有序开展工作;在监督过程中或接到村民举报后发现村干部有违规行为的,启动纠错程序。整套制度体现了分权制衡和村民自治。

  实践证明,“第三委”制度运行的绩效是十分明显的。有了监委会的全程监督,能及时发现差错和启动纠错程序,规范了村干部村务管理的行为,约束了村干部的权力,保障了村民的权利。

  骆瑞生说,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受到群众一致的欢迎。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可能不了解两项制度一个机构的含义,但他们知道监委会可以监督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有问题可以找监委会主任。他们正是基层民主改革的最大推动力。

  武义县在后陈村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村推行分权制衡的做法。到2005年5月,全县546个村(社区)全部推行了监委会制度。“第三委”制度的运行绩效十分明显。几年来,武义县投入数亿元,实施村庄整治等新农村项目建设。由于监督到位,运作规范,村干部很少在工程建设中犯错误、受查处。武义农村出现了上访不如找监委会的好现象。据统计,武义县反映村干部的信访件逐年下降,大量矛盾被化解在萌芽状态。

  记者感言:

  武义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实现了村务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的转变,使各种矛盾有了内部化解的机制。这次可贵的民主实验说明,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必须以创新的精神来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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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经典浙江·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特别报道 00003 逼出来的“第三委” 本报记者 徐晓恩 武义县报道组 朱跃军 徐 勤 2008-11-25 浙江日报000032008-11-2500017;浙江日报000032008-11-250001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