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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3版:经典浙江·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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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做大地忠实的儿子
——访温州“包地”第一人南士木

本报记者 李 扬
  南士木,1946年出生,乐清市柳市镇人,乐清市粮农协会会长。1986年以来,他承包了298亩土地种粮,成为温州“包地”第一人,并率先创办浙南地区第一个私人农场。他多次被评为省、市优秀农民企业家,于2006年退休。

  他是农民,但已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农民,他的举动一次又一次地突破了千百年来中国农民固守的观念。他是温州“包地”第一人,浙南第一个办私人农场的人,他的名字叫南士木。

  上世纪80年代初,乐清柳市镇奇迹般地由千万家农户推出一个“电器王国”,把该镇80%以上的农民从土地吸引到另一个世界。农户纷纷从工经商,不愿种田。“我当时只是觉得良田没人种可惜,就下定决心:谁不愿种的田,我来种,我要让大家看看规模经营、科学种田也能赚钱。”

  就这样,1986年春,南士木毅然转包了柳市外镇后街两个生产队88户的107亩粮田,全部种上了杂交早稻新组合“威优化”,凭着一股勇气和当十多年农技员积累的经验,开始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实践。当时人称他将80多块“补丁”连缀成一幅“绿锦”,成为全市之最。这一年,他旗开得胜,总收入31600元,净收入5490元。

  尽管没有合同订购任务,但从1986年到1988年,南士木3年共向国家提供商品粮36万公斤,荣获温州市售粮“三连冠”。

  “不能老停留在种粮能手的水平上,要向经营能手迈进。”党的十三大以后,1987年,南士木又向农户接包了100多亩土地,使承包面积增加到289亩,成立了浙南地区田野上首家合股农业企业——柳市繁兴农场,探索种植、养殖、加工综合经营的农业系统工程路子,转型成为一个新型的农民“企业家”,雇用员工最多时达到200多人。他同年12月又首创“田头粮站”,向百名转包户发放购粮证。

  当年南士木“别出心裁”的承包方式,让许多农民豁然开朗。“一亩地换300斤杂交大米”,“凭‘口粮证’提取自家粮食”。承包者开心,被承包者放心。南士木在当时部分农田没有人种的情况下,首创了一个“所有权归国家,使用权归承包者,经营权归南士木”的“土地三权分离制”,揭开了完善承包制的新一页,满了自己口袋的同时也满了国家的粮仓。他的这种独特的承包土地和规模经营的方式,在当时成了全国性的特大新闻。

  当地农民从刮目相看变为跟着学样。柳市镇近8500亩耕地,至今约有一半转接包,涌现出了转包1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90多个,乐清市一度成为浙江省承包大户最多的一个市。

  创新无止境,20多年来,南士木身体力行:

  1989年2月,在全市第一个聘请农技顾问,建立百亩水稻种子基地。

  1993年,创办了一家农业综合开发的股份制公司——海昌实业公司,向传统农业再次发起挑战。

  1996年,牵头创建了柳市农业经济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转包耕地、山地,围垦海涂共计1200亩,建立了优质米、蔬菜、水产养殖、名优特水果等五大基地,走上农工贸一体化的道路。

  2002年,由南士木等人在乐清成立浙江省首个跨区域粮农专业合作社——温州虹丰粮农专业合作社,这是温州农民主动应对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农业面临挑战的创新之举……南士木的每一个举动,都成为农业发展的示范,从实践中解答了农业发展过程中的新问题。

  南士木笑着说:“我始终相信土地永远是财富之母。做什么事情都要讲一个科学合理,种田也不例外。”

  记者感言:

  在改革开放的市场经济热潮中,南士木坚守土地,一再地挑战传统农业,推动了农业规模化、机械化进程,积极走农业综合经营发展的路子。他对土地的忠诚和执着,至今影响着新一代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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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经典浙江·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特别报道 00003 做大地忠实的儿子 本报记者 李 扬 2008-11-25 浙江日报000032008-11-2500018;浙江日报000032008-11-2500011 2